(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研究生户口想落户深圳)
如果你属于深圳市个人申办接收的高校,你可以以个人身份落户,只要把人事档案挂在深圳市各区的人才中心就可以了。院校名单如下:
深圳市2009年个人申办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所属毕业院校名单
(80所)
北京市(22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戏剧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天津市(2所)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河北省(1所)
燕山大学
山西省(1所)
山西大学
辽宁省(3所)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省(1所)
吉林大学
黑龙江省(3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
上海市(9所)
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东华大学
江苏省(7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
浙江省(2所)
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安徽省(3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
福建省(2所)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江西省(1所)
南昌大学
山东省(2所)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省(1所)
郑州大学
湖北省(3所)
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
湖南省(3所)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
广东省(3所)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
重庆市(2所)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四川省(3所)
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云南省(1所)
云南大学
陕西省(4所)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
甘肃省(1所)
兰州大学1,首先在北京找到工作单位,并且此单位有户口指标。没有户口指标无法落户。
2.
要想顺利取得北京市户口,还需要具备7个引进条件。
包括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08年就业派遣;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限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毕业生所学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本科毕业生所学须在北京市公布的紧缺范围之内等。
-12个紧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及自动化
●电子科学与技术
●临床医学
●通信与信息系统
●市场营销
●建筑工程
●生物医药类
●化学化工类
●材料学
●会计学
●金融学
每年,北京市都严格审批条件,对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按照总量控制、对口的原则,以引进北京地区院校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为主,市区内单位原则上严格控制外地院校外地生源的“双外生”的引进。
一般来说非京生源毕业生在中关村落户会有优惠条件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如果选择在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可以享受提前办理北京户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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