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茂名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NO.1到基层就业补贴5000元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茂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该补贴。*已享受过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同学不能再申请本项补贴了哦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3.个人银行账户。
NO.2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该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就业证明材料;
2.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等。
NO.3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在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省内高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该求职补贴。
申请材料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表明属城乡困难家庭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高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残疾人认定证件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NO.4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500元/月
离校(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见习人员属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见习期间可申请生活费补贴500元/月。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低保对象的提交城乡低保证、属残疾人的提交残疾人认定证件、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出具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材料、属就业困难人员的出具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个人银行账户。
办理地址: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668-(茂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福利一:一次性创业资助元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创办初创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获得一次性创业资助元。
福利二:租金补贴4000元/年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每年4000元,不超过3年。
福利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00-3000元/人
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及其他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福利四: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
返乡创业人员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以及岗位补贴,不超过3年。
福利五: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不超过3年。
返乡创业的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2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福利七: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
2017-2020年期间,返乡创业企业每吸收一名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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