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非深户赴港游不限次数)
9月1日起,市公安局将接受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在深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提交的出入境证件办理申请,此项政策将惠及超过350万人。市公安局与市社保局的信息共享工作将在8月28日完成。新政策实施后,考虑到办证大厅的压力,全市11个出入境办证大厅将增设60个办证窗口。
●两种类别
就业类条件高在读类相对易
非深户籍人员按照就业类、在读类划分。
就业类(不包括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非深户人员办理申请,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还需提交长期(10年有效期)的《深圳居住证》和连续在深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指工伤和医疗保险)的证明。
在读类非深户籍人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和就读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两个特点
覆盖所有非深户赴港游不限次数
1、新政策的申请主体范围增加了广东籍的非深户籍居民,且取消了户籍地属于“按需申请护照地区”的限制,将覆盖所有非户籍居民。
2、原政策只能办理一年不超过4次的赴港个人游,新政策可以办理不限次数的赴港个人游以及其他、探亲、逗留等各类签注,还可以申请办理护照和赴台证件,享受所有户籍居民已有的出入境办证服务。
●办证须知
30日内办结限本人办理
申请可在深圳市各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和市公安局梅林办证大厅提交办理,业务包括普通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不含赴港定居申请)。
申请在30日内办结,新政策只限本人办理,办证收费没有变。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