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办理港澳通行证)
办证所需的四样证明文件如下:
一。“个人户口本原件”
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三。“6张个人照片”及数码相片回执单
四。“个人资料采集凭证”
注:(以上的第三和第四两样文件是由照相馆提供的),您只需要前往正规的照相馆跟老板说您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拍什么照片。相馆老板就知道该拍什么照片了。另外老板还会给您一张“个人资料已采集凭证”的证明,您别弄丢了这张证明。因为在您办理港澳通行证时这张证明需要上交给出入境办证中心的。当您准备好以下四样证明文件后,前往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了,比如户籍属于罗湖区的就到罗湖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记住要本人亲自去,因为首次办理还要现场采集办证人头像。
正常情况下十个工作天就可以收到签证了。
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是100块一本,签注香港/澳门每次是20块,办理香港一年多签是100块/年。周六日除梅林出入境办证大厅外其它不办公。
办了港澳通行证及首次签证后以后就可以通过网上申请让邮局上门收件代办,深圳本市除签注费外另加25元上门收件及派件上门费,深圳市外广东省内是另加45元EMS费用。
非深户办理港澳通行证
年12月11日来源:
办事易编辑按:经公安部领导批准并经国务院港澳办同意,我市从2010年12月15日扩大常住深圳非广东户籍居民在深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人员范围。
近年来,香港、深圳“双子座”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深圳人不仅仅需要到香港“打酱油”,香港人也更需要到深圳游玩。开放、融合是越来越清晰的趋势,更是港、深两地人的一种迫切需求。
港澳通行证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12月6日港深会谈,12月15日我市将扩大常住深圳非广东户籍居民在深办理赴港“个人游”签注人员范围,这无疑使深圳和香港居民对未来两地融合产生了更多期待!
“个人游”签注申请条件
12月15日后申请条件:
一.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或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
二.持有长期有效(有效期为十年)的《深圳市居住证》,且持有时间已超过一年;
三.户籍地不在广东省,且户籍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
四.年满16周岁。
目前的状况是:深圳户籍居民去香港比较方便,也比较容易;非粤在深居民去香港则很不容易。非粤户籍在深居民去香港需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三个硬性条件,仅仅第一项就限制了大多数的非粤户籍居民。
目前办理签注条件:
1.深圳市“便利直通车”企业从业人员;
便利直通车企业,请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2010年深圳便利直通车企业名录》
2.持一年以上、有效的长期《深圳市居住证》;
3.户籍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非广东籍深圳常住居民。
我市2009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为深圳市“便利直通车”企业非广东户籍居民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工作。全市“便利直通车”企业,只有850家,把大多数企业都排除在外了。
12月15日后申请范围扩大:
在12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规定里,将对第一条进行修改:“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或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这就把通行证办理范围从“直通车企业”扩大到了所有深圳企业、公司、机关的在职员工,在办理范围上有了质的变化。
新规定中第四条:“年满16周岁”,这个是首次对年龄做了限制;第二条、第三条则和以前规定相仿。
现行规定中的第三条和新规定的第三条规定的“户口所在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共计包括北京、上海等全国的市县296个。具体请查看办事易频道文章:《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名单(最新)》
“个人游”签注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人需凭居民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原件、两张蓝底照片和在职证明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赴香港“个人游”签注。
2.提交填写完整的《非广东籍深圳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申请表》
在职证明由申请人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赴港“个人游”的在职证明样式,可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赴港“个人游”的在职证明样式》(含有下载链接)非广东籍深圳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申请表的样式以及下载,请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
1.《非广东籍深圳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申请表》(此为12月06日前旧表,需要在单位意见栏处注明本单位的组织机构)
2.12月06日后适用新表,可直接下载:非广东籍深圳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申请表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1.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X33mm)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申请表照片加盖单位骑缝章,另一张为通行证上用),属首次申请、换发或持非广东省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供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2.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公布的照相点:《首批出入境证件照相馆名单》
“个人游”签注其它事项
1.公安机关不接受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未实施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人员的申请。(名单详见上面文章)
2.已在内地公安机关申领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时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3.申请人本人需亲自前往受理机关提交申请。公安机关将面见申请人并现场摄像。
4.请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需用A4纸同比复印,并按顺序装订。
“个人游”签注办理地点及费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2.赴香港“个人游”一次有效签注每项次20元详见办事易文章《出入境证件办理业务收费标准》
申请人本人到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或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处梅林办证大厅递交申请。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及凯丰路交汇处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联系地址、电话:《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联系方式》
办事易频道特别提醒
各区办理证件内容是不一样的,请仔细核对。目前只有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办理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签注;罗湖出入境管理科只办理持证签注业务;其他各区,只有经过备案企业才可以办理商务签证申请。详细证件办理类型以及办理时限,请查看:公安局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
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申请办理赴港澳三个月签注的,通行证有效期须大于申请日期3个月另加20天;申请办理赴港澳一年签注的,通行证有效期须大于申请日期1年加20天。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申请人每季度可申请1次,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5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办结。
网友问答选登
1.我是非广东户籍,办理“个人游”签注,需要什么条件:
答:一是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或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
二是持有1年以上深圳市长期居住证,且户口所在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非广东户籍居民;
三是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在逃人员和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遣返人员。
2.持有居住证一年以上,具体指的是什么?
只要持居住证在深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居住证是长期居住证,不处于暂停使用功能状态,都算是满足条件。
3.我符合上面的三个条件,可以在深圳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么?可以。不仅可以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个人游”签注,还可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通行证换证手续。
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或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处梅林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9689
7、
(二)登陆出入境便民网:(省厅)(深圳)办理进度查询>>
最新非深户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2012年9月1日起,非深户居民可以在深圳办理出入境业务正式启动。410万的非深户也能受惠于“一签多行”,赴港购物旅游,更加方便。小编从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核实了非深户办理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办证时间、地点、费用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以方便读者申办证件。非深户赴香港个人游签注怎么办理?非深户办理赴港澳自由行证件的新政策有哪些需注意?均可在本文找到答案。
一、申请条件与人群
(一)是在深圳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保,同时持有深圳10年有效期长期居住证的就业人员;
(二)是在深圳读书的大学生。
二、办证费用
各项申请费用与深户居民相同。比如,首次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为100元,3个月内或1年内一次签注为20元,“一签多行”一次签注为100元。护照首次办证为200元。
三、申请需携带证件
(一)符合条件的非深户在深就业人员,需携带4样原件:
1、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1年证明;
2、深圳10年有效期长期居住证;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户口本。
(二)符合条件的在深就读大学生:
1、学校在读证明;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户口卡。
四、非深户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一)可先预约
申请人本人可到就近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或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递交申请材料。
(二)到出入境管理局现场提交办理普通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不含赴港定居申请)的申请。
(三)深圳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申请人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五、出入境办证大厅受理时间
全市各办证窗口办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非法定节日的每周六,9:30-12:00,14:00-16:00。
六、办证时间(办结时限)
深圳出入境只是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最后还是由原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由于中间涉及的环节较多,所以时限比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时间略长。出入境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在30个自然日内办结。
七、其他注意事项
第一,由于涉及人数超过400万,无论是香港承载方面、关口运力方面、警方受理方面均将遇到巨大的考验,因此呼吁符合条件的非深户市民尽量错开办证高峰。过了“十一”国庆之后前往申请,应该会是更好的选择。
第二,2012年9月1日开展的业务,仅面对符合条件在深工作、就读的个人,申请人的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无法进行办理。如果申请人的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想去香港,可选择“赴香港迪斯尼定点游”。
八、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在下列11个办证大厅就近办理,无需受到居住证所在地限制。
(一)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及凯丰路交汇处
咨询电话:
(二)罗湖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
咨询电话:
(三)福田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06栋
咨询电话:
(四)南山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南山区中山园路388号
咨询电话:
(五)盐田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盐田区官上路6号
咨询电话:
(六)宝安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宝安中心区罗田路2号
咨询电话:
(七)龙岗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
咨询电话:
(八)光明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牛山路2号
咨询电话:
(九)坪山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坪山新区龙坪路1号
咨询电话:
(十)龙华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B座二楼
咨询电话:
(十一)大鹏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大鹏新区岭澳村往金沙湾方向(有指示牌)
咨询电话:
往来港澳手续
(发布时间:2006-04-30)
赴港澳探亲须知
一、申请条件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队人员,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上述“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同样照片两张。
(二)交验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免交身份证),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书”或结婚证、公证书等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注: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配偶和配偶的父母除外),在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四)提交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就学证明的复印件。
(五)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军人须提交所在部队主管部门意见。
(六)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
经批准赴港澳探亲的,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T)签注。
(一)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二)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赴港澳商务须知
一、申请条件
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人员和我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
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同样照片两张。
(二)交验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免交身份证);外省市人员除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须提交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三)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出入境管理局登记备案)。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五)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通行证。
三、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
经批准赴港澳商务的,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S)签注。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注:签发1年多次签注的标准是
(1)在津注册资金在500万美元(含)以上(或等值人民币)的三资企业、外国及港澳台企业驻津办事处、中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的正式员工;
(2)在津注册资金在300万美元以上的港、澳、台企业的正式员工。申请人曾办理过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并确实多次使用、无不良记录的。
赴港澳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须知
团队旅游是指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个人旅游是指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一、申请条件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队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同样照片两张。
(二)交验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免交身份证),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团队旅游须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个人旅游免交证明材料。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军人须提交所在部队主管部门意见。
(五)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
经批准赴港澳逗留的,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
团队旅游(L)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个人旅游(G)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因特殊事由申请赴港澳须知
一、申请条件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赴港澳其他类签注:
(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以及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队人员,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港澳的人员。
(二)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在澳门就学、就业申请赴香港的人员。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我市工作或居住期间,申请赴港澳的。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同样照片两张;
(二)我市居民交验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免交身份证),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还须提交在我市工作或居住的证明。
(三)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我市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注:第1项中赴港澳治病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学术交流需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诉讼需提交相关司法文书;应试需提交相关应试证明;处理产业需提交相关证明。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军人须提交所在部队主管部门意见。
(五)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
其它类赴港澳的,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其他(Q),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赴港澳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可以申请赴港澳逗留。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交同样照片两张。
(二)交验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免交身份证),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三)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4、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五)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签注有效期及申请次数
经批准赴港澳逗留的,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多次逗留(D)签注。出境有效期,赴港的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批准的期限签发;赴澳门就学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最长不超过2年;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最长不超过2年。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四、再次申请
(一)我市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到我局或者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办理。
(二)我市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或者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到我局或者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办理。
注意事项
一、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
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三、受理结束后,请持“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即到一楼收费处交费。
四、申请材料须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办证时限
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外省市人员赴港澳商务须由我局向申请人常
住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核查,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三、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取证方式
一、到我局领取的,须由本人持“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按照回执上注明的预约取证日期领取。取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二、选择邮政专递寄送的,持“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到我局一楼大厅办理邮政专递手续。
接待受理时间和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7:00星期五至星期六9:00至16:00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办理港澳通行证
1、目前我市除位于宁夏路272号甲的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外,市内四区中的市南区、市北区和其他三区五市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均可办理,您可以选择就近的受理点办理。市南:市南区太平路37号(华能宾馆西侧一楼),咨询电话:;市北:市北区通化路27号(原威海路派出所),咨询电话:;黄岛:黄岛区长江中路357号,咨询电话:;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崂山区政府西塔楼二楼),咨询电话:;
2、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让子女代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3、您可以申请一年两次赴香港团队旅游及一年一次赴澳门团队旅游签注;
4、目前,青岛市居民还未开通赴港澳个人旅游,您可以办理团队旅游签注(L签注),无需提供旅行社的发票。
办理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16周岁以上公民申请普通护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人员持本人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规格为A4纸);
2、经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照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近期免冠两张两寸白底彩照;
3、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一份(请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果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申请须经过原备案单位的同意,在申请表上盖党章或组织人事章、负责人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如果您不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表中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不需要填写;
4、护照换发需携带原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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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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