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意见稿解读“应届生入户”)
大家好!关于意见稿的发布后,对比现有政策来比较所变动的条件比较多,今天小编给大家解读一下针对“应届生入户”的条件有何变化,相比之前老政策的区别在于哪里
【应届毕业生核准类条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核准类的引进方式,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办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属于深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或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以办理毕业生接收,接收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本款所述深圳生源指参加高考时具有深圳户籍的人员。
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统分、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办理。
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纳入当年全国统一派遣计划的毕业生,不适用于本条款。
意见稿中对比现有政策区别有以下几点区域和变动:
1.现有政策不限制应届生年龄,意见稿对于学历和年龄同时要求
2.除深圳生源应届生可以按照专科入户外,其他生源要求本科学历并同时取得学士学位证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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