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接收可个人申办 非深户毕业生无需现场报到)
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我市毕业生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深圳改革创新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毕业生接收新增个人申办方式,毕业生报到实行网上办理、系统自动审核,取消户口本等多项报到材料,非深户毕业生无需现场报到。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营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深圳进一步改革创新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大幅简化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全面推动人才引进服务提速。
《通知》显示,本次改革增设个人申报方式,拓宽引进渠道,毕业生可自主选择通过个人申办、用人单位申办或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等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优化申办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毕业生报到实行网上办理、系统自动审核,取消户口本等多项报到材料,非深户毕业生无需现场报到;简化办理程序,取消纸质审批文件,毕业生审批信息在人力资源、公安、发改等部门间实行信息共享、自动推送,经审批同意引进的毕业生,即可根据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
据悉,6月11日至24日期间人才引进系统试运行,6月25日正式启动运行。6月11日前已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信息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但未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手续的,可在6月24日前根据《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报到地点及有关要求现场办理报到手续;也可等待6月25日系统正式运行后按照改革后的新程序,以及市人社局发布的《毕业生接收业务指南》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手续。6月11日及之后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的毕业生接收业务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流程及该局发布的《毕业生接收业务指南》办理。
附:毕业生接收申办流程
(一)网上申报并打印表格。
毕业生登录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
(二)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
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深户毕业生不需办理迁户手续)。
(三)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材料并提交。非深户毕业生,在系统办理状态显示“学历审核通过”后,将收到公安部门的短信通知,请按通知和《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的要求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深圳户籍毕业生请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地点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办理完入户手续(非深户)或报到手续(深户)后可在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介绍信。请毕业生关注本人人事档案寄送情况(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在《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有标注),在到档后请将介绍信和报到证存入人事档案。
据了解,市人社局在该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详细的毕业生接收业务指南,对申报材料和业务流程等事项做出指引,办事人员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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