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我校即将开展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依据教育部及我院《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上体院院字〔2018〕78号)文件精神,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019年推免生工作执行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2018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2018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二、组织工作
中乒院及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总支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教师代表任小组成员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5名以上具有硕士导师资格的教师担任组员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
三、名额
按照教育部下达我校当年推免生的名额比例(九月中旬),结合学校的实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当年各专业名额比例。
四、申请办法与工作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7月16日-17日,学生根据推荐条件,向专业所属学院申请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19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填写《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2)。
3.素质拓展本。
4.本科期间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6.获得何种奖励或荣誉复印件(原件备查)。
7.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参与的课题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8.优秀运动员须提供符合推免条件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封面与本人页)。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原件备查)。运动成绩材料于7月17日16:00前交研究生处。
(二)中乒院、各二级学院
1.2018年7月16日前,完成推免细则。包括遴选推免生条件、工作程序、综合测评标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2018年7月23日前,完成申请学生综合测评排序,填写《申请推免生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将学生成绩单、素质拓展本交研究生处。其他材料存放本单位。
3、2018年7月24-25日,研究生处将各单位拟推荐人员汇总,请教务处、学工部对学生学业条件及素质拓展分进行复核。
4、2018年9月12日(暂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单位推荐名单,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集体决策确定各学院比例。
5、2018年9月12-13日(暂定)各单位推免生工作负责人根据下达名额,在排序名单中确定拟确定名单,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处招办。(老教127室)
6、2018年9月13日(暂定)研究生处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10天。
7、2018年9月23日研究生处将推荐名单上报推免系统。
8、2018年9月28日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推免系统上填报志愿。
9、2018年9月28日前各单位将复试方案在网上公布。
10、2018年9月28日-10月10日各学院组织专业复试(要求形式同硕士研究生统招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11、2018年10月15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公示10天。
12、2018年10月25日前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推免系统。
五、其它
1、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2、若有特殊情况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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