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服务介绍)
据获悉,以下省份的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以申请改派:广东省高校,湖南省高校,江西省高校,河南省高校,湖北省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云南省高校,四川省高校,甘肃省高校,陕西省高校,新建省高校,山东省高校,吉林省高校,辽宁省高校,安徽省高校,江苏省高校,浙江省高校;其中黑龙江省高校毕业一年内可改派;上海市,福建省高校部分人员毕业一年内可改派。
为了方便毕业两年内的往届生以毕业生身份办理深圳户口,本单位为毕业两年内的全国各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改派服务。
任何毕业生如计划毕业时办理深圳户口,那么你的报到证必须向学校申请开到深圳市相关单位,报到证未开到深圳的毕业生申请深圳户口必须到毕业高校所属地办理报到证改派。
报到证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规定,没有特别原因,毕业生不得任意办理改派手续,所以毕业生并不是想改派就可以办理的。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造成很大的麻烦。
根据要关政策规定,改派大部分是到毕业高校所属的省教育局、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不同省份及毕业高校改派要求,改派所需提供的材料各不相同,具体各位可以咨询本单位人事代理专员(咨询是免费的,办理改派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部门签注意见。
(3)、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就业处。
(4)、由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本科毕业生入户深圳可享受深圳市人才及租房生活补贴1.5万元;硕士生补贴2.5万元;博士生补贴3万元。以上补贴是各位落户深圳后且缴纳深圳社保的可直接申请,申请审批完成后由政府一次性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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