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片区应届生落户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申报条件)
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申报
对具有实际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用人需求的单位,经推荐列入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清单的,用人单位引进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打分时可加3分。
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具有《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单位条件;
2、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内;
3、用人单位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或科技创新领域的骨干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国家或市级(含市级工作部门)重大项目;
(2)承担国家或市级(含市级工作部门)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专项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或科技创新服务引导资金专项;
(3)属于国家或市级(含市级工作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或科技创新型平台或孵化载体或研发创新机构;
(4)属于国家或市级(含市级工作部门)认定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类企业(以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扶持政策为准);
(5)属于国家或市级(含市级工作部门)认定的总部型企业。
新片区管委会将综合考量申报单位资质条件,择优遴选后向市有关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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