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深户父母的居住和社保均有要求)
2018年12月25日,龙岗区教育局发布了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预警通告。涉及户籍和居住方面,该通告介绍,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入读的,其父母双方或一方需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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