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事关深圳社保费用缓缴,用人单位必看)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内用人单位缓缴社保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缓缴三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具体要求。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社保费用缓缴?《通知》明确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
同时申请单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时没有注销或停业,参保状态正常;2.承诺缓缴期满前缴清三项社保费。
需要留意的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缓缴政策。施工单位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的,不适用缓缴政策。
缓缴期限有多长?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的最长缓缴期限为X+3,X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月数,3为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次月起的3个月(假设中高风险或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时间为2个月,则单位可以申请的最长缓缴期限为2+3,即5个月)。
缓缴执行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此外,用人单位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部分三项社保费一并缓缴。
如何申请社保费缓缴?用人单位在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后,通过“深i企”网上平台、市社保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疫情专区或社保办事大厅提出缓缴申请,申请时间不得晚于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次月起的第3个月末。
2022年10月1日后被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申请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1日。
小南提示,缓缴期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办理退休手续、符合规定需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其他必要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补齐三项社保费。此外,本次缓缴政策不溯及以往,申请缓缴时已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不可申请退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违反承诺的,一经查实,缓缴期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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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定
【作者】李定
【来源】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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