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起受理申请!福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定向配租来了)
5月27日,福田区人才工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的公告,定向配租申请受理工作将于5月28日开始,截止至6月17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不予受理。
据了解,福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租金按照人才住房租金标准缴纳。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申请人原则上可租赁两个租赁期。配租对象包括:
1、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孔雀计划”A类人才认定标准,但未经市区两级部门认定的辖区人才。
2、因超过深圳市人才认定规定年龄5年内,或超出相关人才资格年限5年内等客观原因,不符合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孔雀计划”A类人才认定标准,且在福田区全职工作的高端人才。
3、尚未在福田全职工作,但有明确意向来福田工作,且相关手续或筹备工作正在实质性推进,经区政府推荐的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等重点人才和重大创新项目负责人。
4、近两年公开招考、招聘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的高层次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职员(包括试用期、考核期内人员)。
5、其它在辖区企业经营管理、社会事业、文化体育,以及其它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高端人才(主要指高层管理人员)。
6、对福田区招商引智发挥重要作用,并经区政府推荐的创投机构的高端人才,或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高端人才(主要指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负责人)。
7、辖区内未享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且一年内未领取过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申报时年龄在35周岁以内。
注:除第(四)类人才外,不受理任职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才住房申请。
对于个人申请者,申请人须在福田辖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同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均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且未租住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申请人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形式的人才住房政策。此外,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人在领取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领取补贴期间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发放补贴之日起一年内。
团队申请,除了要满足个人的申请条件外,还需证明人才(项目)团队真实存在,且有正常运行的证明材料(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人才团队认定材料,项目协议,项目公告,企业机构设置,项目验收报告等)。要注意的市,在福田区创立企业或平台性机构(含迁入)的,或带人才(项目)团队在福田区的企业或机构工作的,以团队为单位进行人才住房保障,原则上每个团队保障不超过2套人才住房。
公告中还提到,本方案中的高层次人才住房与福田区产业人才住房配租原则上不冲突,用人单位可同时申请,申请人只能选择租住其中一套,不得重复享受。此外,租赁期内承租人在职情况、专业技术资格、住房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区人才工作局,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向区住房建设局申请退租。
符合条件的申请5月28日起可以向区人才工作局提出人才住房申请(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受理点收取材料),咨询电话: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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