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放居住证 有必要培养认同权利平等的氛围)
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深圳市,最近把对待外来流动人口的政策又改革了一下,说是在今年内,深圳市将对500万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此后一年,居住证将覆盖全市所有的外来流动人口。即使仅仅是一个名称上的变化,也给舆论带来一阵“春风又绿江南岸”般的惊喜。
这可能是公众出于对户籍歧视深恶痛绝的反感心理,而把似乎即将带来公平公正的行政规章看着是一盏导航灯,那么居住证制度是不是会有这样的神奇功效呢?未有定论。
有反思者指出:这种进步(发放居住证)能否在现实层面真正影响外来人口的生活,能否将字面的改变转化为权利的实现,将身份的认同转变为权利的平等,还需要对居住证的执行理念进行探讨。表面上的身份认同不等于实质上的权力平等,这可能又成为舆论对把“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保留担忧和疑虑的关键所在,于是有其他声音也指出:居住证制度“换汤也要换药”。其实,众所周知,不管从哪方面讲,“居住证”都没有的“尚方宝剑”的功能。因此笔者以为,根本的认同和平等还是需要在城市管理的文化氛围上下功夫。
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最初完全就是一种盲目的技术层面的身份和行为干预,比如一些地方对外来人口子女在学校教育问题上的做法,完全就是毫无道理的“驱赶式”管理,即使有号称“制度”的条条款款作为掩护,但是在外界看来,完全就是无稽之谈。在个别城市,有政协委员常年在为外来人口子女高考问题奔走呼号,可以说是竭尽全力在为这些孩子争取正常的受教育权利,可结果依旧难以成就这些“外地户口”孩子的高考梦想,有的甚至“被逼”留学,耗费大量的家庭积蓄。这样一来的结果是助长了社会积怨,从民众心理上就使得城市管理者站到了对立面,使整个城市形象受损。
低级层面的管理方式容易产生一些极端的社会矛盾,这样的事例已经不单单是在教育领域有所体现,在其他领域的矛盾表现得更加突出。如果执政者善于理解外来流动人口的现实苦衷,敢于在制度层面开一个口子,撕破技术层面的身份和行为干预,那么在很大程度上就说明当地的城市管理已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当然,这可能需要外部因素的强烈刺激,以唤醒处于沉睡状态的进步执政思维和社会文化良知。理论上讲,从技术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是需要经受改革阵痛的折磨,因为它会涉及部分群体的现实利益,可能正是出于保护少数人利益的行政心理,便让那些不是制度的“制度”成为外来流动人口的痛苦之源。摸着良心讲,大家都是平等的个体,由于那些不合理的“规定”便造成权利的严重失衡,这是不是应该深刻反思的问题?
笔者在此不敢妄断深圳“居住证”制度是不是一个成熟的管理机制,但是它至少表现出了比低级技术层面的管理方式要进步的一些特征。其实制度本身的革新就已经在向人们昭示一个新时代的来临,只是它需要时间来打磨,我们对其也不能追求急于求成。“居住证”制度的最大贡献,或许并不是为当下在深圳的外来流动人口带来多大贡献,而是它开始培养和传播了一种认同权利平等的文化氛围。
从低级的技术层面到制度层面,再到蕴含权利平等并实践权利平等的社会文化层面,这之间复杂的利益纠葛或许让各方都受到了伤害,但是在整个社会文化氛围形成以后,一种认同权利平等的“文化自觉”就会产生,也就会在社会管理和民众生活方面释放出和谐的文化认同心理。当文化认同成为民众共同维护的社会心理时,其对社会管理机制的直接影响便是公平制度的订立、自觉执行与遵守,我把这样的状态称为“制度自觉”,它前面的支撑基础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执行理念”。具体到了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上,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执行理念”正是公众期待的拿掉有色眼镜、“正眼看人”的办事方式,而这恰恰是公众追求权利平等得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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