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住证申办全面推开 推居办提醒市民早点申领)
“欢迎前来办理居住证,首次办理居住证免费。”近日,南宁市公安局建政派出所在辖区的城中村、居民小区张贴这样的告示后,陆陆续续有流动人口前往派出所办理居住证。8月6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目前南宁市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已经全面铺开,流动人口可按实际居住地前往辖区派出所进行申领。
【群众声音】
看到告示就赶紧来办理了
8月6日上午,记者在建政派出所见到了三三两两前来办理居住证的群众。“这是我第二次到派出所了,5月份看到报纸上说可以办居住证了,我就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但派出所说他们不是试点派出所,还没接到通知开办这项业务,受理不了。”从宜州到南宁务工的韦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很关注居住证办理的消息,一直在等,前几天终于看到派出所贴出的告示,然后就赶紧抽空过来办理了。
“自从5月15日居住证首发之后,就不时有群众咨询什么时候可以办居住证。”建政派出所副所长陈柳强告诉记者,当时南宁的推广居住证工作还处于试运行阶段,只有3个受理点可以办理。现在,各派出所都已经设立了居住证受理点,有统一标识牌、上墙流程和办证须知,可以满足群众办证需求。
【户籍部门】
派出所和社区服务中心都可受理
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获悉,根据有关推行居住证的工作方案,7月23日-9月30日期间,抽调人员开展5次统一的清查和入户登记流动人口信息行动,有效地收集整理辖区流动人口信息,为办理居住证奠定基础。
“我们要求承办户籍业务的城区公安派出所和县里承办户籍业务的城关派出所在8月底前设立居住证受理申请点,事实上,这些派出所目前已经做好了申请点的设立工作,可以接待办证群众。”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黄浩波说,街道办或社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也可以受理群众的申请,受理之后将材料交给派出所,由派出所审核上传办理,待自治区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完成后,群众再到社区领取居住证。
【推居办】
及时办理居住证很重要
在5月中旬已经试行的3个受理点,记者了解到,办理居住证的人群主要为了子女的教育入学以及在南宁市购房。广西南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网上的调查数据表明,在农民工工资拖欠、子女入学入托、居住状况、医疗保障/社保、社会治安、居住证登记制度改革等6大关注板块中,37%的人选择了居住证登记制度改革,证明了流动人口对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居住证制度还是非常关心的。
据了解,南宁市符合办证要求的流动人口大约为55万,那么他们及不及时办理居住证对他们今后的工作、生活有无影响?
“及不及时办理居住证对届时能否及时享受到相关权益有一定的关系,比如规定办居住证满2年可享受怎样的待遇,这个2年期限就是按办证起始时间算。”南宁市推广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如柳州市,对持居住证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就规定了入学条件,对持孩子父母双方办理居住证或连续办理暂住证的年限进行了规定。推行居住证制度的核心是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益,给予新居民同城待遇,南宁市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目前正对公共服务权益细则进行拟定,相信很快会出台。“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为了方便在南宁市就业、居住、生活和享受服务,还是要主动去办理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不管怎么说,早点办理居住证总比晚点办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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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申领问答
1.哪些是办证对象?
答: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居住证》由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发放;在居住地就读、就医、探亲人员及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交流的人员不需申报居住登记和领取《居住证》。
2.居住证在哪里办理?
答:为方便群众办理,南宁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等分别设立了居住证受理点,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受理点申请办理居住证。
3.申办居住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前居住地址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人年内彩照1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4.办理居住证是否收费?
答: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首次申领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不收取费用。居住证遗失、损坏或者居住证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影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补领、换领或者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
5.已取得暂住证的人员,是否要重新领取居住证?
答:居住证推行实施前已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以前往现居住地受理点,凭有效的暂住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免费换领居住证。
6.为什么居住证要求每年签注一次?
答:每年签注一次可以证明持证人在居住地是否连续居住,确保居住信息准确、完整,实现居住证长效延续性管理。尤其是一些社会福利待遇与居住年限挂钩的,需要通过每年签注来证实其居住行为的延续性。
逾期不办理签注或者不如实提供签注信息的,将自动中止其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中止使用功能后,仍需要在本市继续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重新启用原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从重新启用之日起计算。
7.为何要及时变更居住地住址?
答:南宁市对流动人口的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作了规定。主要考虑:一是服务发展的需要。加强流动人口实际居住地住址变更登记,有利于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分布,科学分析流动人口数量、结构和趋势,盘活人口信息资源,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发挥人口信息资源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二是服务群众的需要。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在不同居住地享有的权利待遇也不均等。及时确认流动人口的居住状况,便于流动人口及时享有居住地的公共服务,从而使流动人口空间转移和同步享有权利待遇有机衔接。
8.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变更登记的时限及要求?
答: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后,7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要在变动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
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办人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2、提交相关材料
3、经审核材料齐全的,发给居住证领取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通知应补齐的材料
4、20个工作日内,申办人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领取居住证
南宁各县(区)、开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地址及电话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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