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居住证者享有一系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惠待遇 深圳对非户籍人口试行居住证制度)
日期:2007-09-13
作者:李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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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深圳市实施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盐田区实施居住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正式挂牌运作,并为首批领取居住证的华大基因研究院的50名员工举行了颁证仪式。至此,深圳市居住证试点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试行居住证制度是深圳为建立符合现实情况和实际需要的新型人口管理模式而采取的举措。据统计,目前深圳的1300多万人口中,非户籍人员就达1100多万,在深圳居住1年以上的流动人员也有500万。以居住证替代暂住证,提升非户籍人员的居民待遇,既能够增进深圳非户籍人员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也有利于提高人口管理水平。
根据深圳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在深圳居住的非户籍人员申办居住证后,将享有一系列以往户籍人口才有的优惠待遇:可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深圳市还享有如下权益:因公务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符合办理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和政策性迁户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按规定申请参加深圳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等多项权益。
深圳居住证制度在全国首创一证多用、功能可拓展等做法,居住证使用功能包括劳动社保、计生、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内容。深圳居住证载明持证人的相关居住信息包括居住证表面的视读信息和居住证内芯片载入的机读信息,其视读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个人相片、公民身份证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等信息,机读信息包括视读信息及联系方式、从业状况、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计划生育状况、子女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等信息。
目前深圳市的居住证制度只在该市盐田区试行,待取得经验后才在全市推广。《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规定,凡在试行区域盐田区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人员可以申办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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