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来了!深圳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户和办居住证将不受年龄限制)
6月27日,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吸引高端人才来深圳长期工作,深圳拟取消其入户和申办居住证年龄方面的限制,规定高层次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其配偶可以自愿选择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
深圳市法制办主任胡建农说,这对深圳现有规定有了多方面突破。“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如果不入户深圳,那年满60周岁即无法办理深圳居住证;而高层次人才配偶即使没有满60周岁,也不属于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的情形。”胡建农说。
另一方面,这也改变了目前高层次人才配偶入户需要以高层次人才本人入户为前提的规定,若高层次人才选择不入户,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办入户。胡建农表示,入户和办理居住证属于深圳事权,此举是为吸引高端人才来深圳长期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为人才的不同需求提供方便。
此外,关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后,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给予奖励和报酬”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是先由单位规定或者由单位和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法和数额。未规定或者未约定的,按照法定比例的下限执行。
但考虑到科研人员相对于单位处于弱势地位,通过单位规定或者和其约定的方式,科研人员将处于不利地位,“草案”拟通过深圳市政府发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指引,单位按照指引制定本单位奖励和报酬制度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未制定或者未约定的,按政府的规定执行,以此更好地保护科研人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草案”还拟对目前人才工作领域涉及的两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改革:一是取消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改为登记备案制度;二是取消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改为登记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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