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怎么办理居住证明材料?)
一、怎么办理材料?
深圳办理居住证明应当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一般外地户口居住证明需要资料:原件,户口本和房本的复印件(办居住证明用),及一寸照片3张(办暂住证用)。带上这些去派出所,一般立等可取,有的地方不当天取的话也不会超过三天就能拿到了。居住证明要清楚的内容:
1,开证明地点:住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
2,一般外地户口居住证明需要资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房本的复印件(办居住证明用),租房合同及一寸照片3张(办暂住证用)。带上这些去派出所,一般立等可取,有的地方不当天取的话也不会超过三天就能拿到了。
3,本地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姓名,居住地,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4,本地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姓名,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二、司法解释
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申领条件:在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的居住证。
需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开具居住证明的行政审批权限是公安机关,当事人只有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户口本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即可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开具。需要注意的是,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有重大的犯罪记录,或者出现问题,则需要在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后才可以进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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