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行居住证 从此没有“外地人”?(图))
如今推行的“居住证”
2008年8月1日,居住证制度开始在深圳市全面推行。
深圳市推广居住证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年内办证量将达500万张,明年上半年的办证目标是,覆盖全市90%以上的流动人口。”
深圳市出台的居住证制度,打破了城乡二元分裂的坚冰,无论其原有户籍是城市,还是乡村,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深圳有固定住所以及收入,均可办理居住证。拥有了居住证,这就意味着,数百万外来工,在子女上学、医疗、社保、出境游等方面,将享受到更多深圳市民待遇。
提起深圳户籍改革,相信很多人对城乡户籍二元结构带来的麻烦有切身的感受。
户籍不同导致待遇天壤之别
据最新统计??深圳人口已经超过1400万??其中户籍人口仅不足200万。
然而,此前,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统计数据对于深圳来说是失真的,或者说毫无意义。比如:人均收入、恩格尔系数、甚至来自央视调查公司的调查数据等。因为上述数据调查的样本,多依据户籍人口,而深圳是个新兴移民城市,是以非本地户籍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城市。社会二元化在深圳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深圳一家大型医院工作了6年、不愿透露姓名的护士对此深有感触,深圳实行的是精英准入人口政策,非户籍人口高达1200万,但因种种原因不符合入户条件,他们长期被拒在深圳户籍门外。“别说是工厂打工青年,即使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白领,因为户籍问题,在工资、住房、奖金、福利等众多待遇上,也壁垒分明,相差悬殊。”“同是一家医院的护士,工作量完全一样,月收入可以相差一至两倍,甚至更多。本地户籍人员,拥有国家干部身份,而外地户籍员工,则为合同工。前者享有一份由市财政拨款的所谓"一表工资",而后者只有"二表工资"。”
记者发现,有无深圳市户籍,影响的不仅仅是白领们的收入,也影响着他们的子女教育。在深圳,一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高中生,只需支付不到3000元的学费,而非深圳户籍的高中生,在支付正常学费之外,还需支付一笔高达3万元的“择校费”。除此之外,户籍问题,还给外来人员的工作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如经常被查验身份证、计生证;回原籍办证,子女回原籍中考、高考;应聘一些工作岗位,还须请深圳户籍人士担保等等。深圳市政协委员邓清辉在户籍改革的提案中说:“捆绑在户籍上的教育、社保、择业、薪酬等种种不公平待遇,使他们长期困惑和自卑,感情频频受到重创。”
二元户籍制带来后遗症
“户籍制度所导致的不公平,在直接挫伤外来工工作、投资创业积极性的同时,也极大抑制了他们的消费欲望。”邓清辉说。
在今年4月举行的政协深圳四届四次会议上,邓清辉在提案中提出:深圳户籍人口倒挂,造成许多人无归宿感,直接导致深圳本地消费市场规模相对狭小。譬如,深圳人均收入高于广州,但消费能力却低于广州。2003年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深圳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是801.7亿元,而广州是1494.27亿元,几乎高出深圳一倍。然而,反映食品和其他支出的指标――恩格尔系数走势却与之相悖:深圳为27.9%,广州是36.8%。广州高出深圳9个百分点。深圳本地消费市场狭小和恩格尔系数偏低,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国际国内许多大型销售企业往往将其华南总部设在广州,而非深圳。甚至在深圳本土成长起来的大型(有的可称为特大型)企业,也已经或正在考虑将其总部内迁。
更为严重的是,户籍与非户籍人口比例失衡,造成政策和决策失误,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应有的困扰。记者了解到,司法机关的人数配备,通常是按户籍人口总数的一定比例配备的,由于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失衡,不能反映深圳的人口现状,造成司法机关人数严重不足,办案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2006年,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刘习飞曾创造一项令人震惊的办案纪录:一年一人办理案件576件1023人。这相当于内地一个地级市检察机关的办案量。
逼出来的一场改革
深圳面临的难题引起了专家们的注意。早在2004年,广东省社科院发布的《广东省地区综合竞争力评估分析报告》尖锐地指出:珠三角区域经济增速减缓,以深圳、广州为代表的城市面临转型,而作为改革试验场的深圳逐渐丧失了特有的政策优势。
“随着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的经济迅猛增长,珠三角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继续下降。人才外流、出境出国北上,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原来每年有30多万大学生涌入深圳,前后四五年间,已经下降到了十几万人。”深圳市人事部门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
深圳市政府的决策者们意识到了这个尴尬的局面,为增强城市吸引力,一系列针对外来工的优惠政策相继出台。2006年6月,深圳推出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一年以后,全市754万人次参加了各种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其中非深圳户籍人口占600余万人。
2007年11月,深圳市又修订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法规,正式取消非深圳户籍员工“应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五年在深圳连续缴费”的条款。此外,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深圳市也通过立法予以明确保障,规定外来务工人员若在深圳生活满一定年限,且符合计划生育、劳动社保等方面的条件,其子女均可在深圳接受教育。
“上述举措,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恢复了深圳特区对人才的吸引力,但仍然很不够。”此间有评论人士认为,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多年来一直实行的暂住证制度将深圳1200万外来工打入人口管理的另册,使他们成为特区里的“二等公民”,因此,“打破二元坚冰”成为了当务之急。
2007年9月12日,深圳在盐田区启动了居住证试点。持有“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可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持有10年长期“居住证”的居民将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今年6月中旬,深圳市政府法制办通过了《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草案送审稿)》,首次将非户籍人群列入住房保障体系。
今年8月1日,居住证制度开始在深圳市全面推行。无论其原有户籍是城市,还是乡村,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深圳有固定住所以及收入,均可办理居住证。至此,深圳市在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系列民生问题上均已突破原有户籍规定限制,非深圳户籍人口开始获得基本市民待遇,因户籍不同所带来的藩篱正在逐一拆除。
各方声音: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
“深圳实施的居住证制度,不再将居民划分为本地和外来,是对人口管理的传统理念、传统体制、传统方法的全面改革和突破,具有破冰和融冰的意义。”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博士评价说。
“改革开放最伟大的成果之一就是我国公民实际上获得了流动的自由;这种自由恰是我国近二十年来出现经济奇迹的重要原因之一。”经济学家盛洪非常看重人口流动的功绩,他认为,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作为新兴移民城市所在地政府,都应该赋予平等的公民权利,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
“城乡二元体制及其所衍生的户籍制度是目前一些社会弊病的策源地。”在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看来,户籍制度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将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虽然深圳户籍改革并不能在一夜之间完全消除不平等,但是居住证制度显然弱化了传统的户籍概念,模糊了"本地"和"外来"的区分,提高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流动人口"的法律地位,从而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目标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
尽管申办居住证后,深圳市政府承诺了可使用包括劳动社保、计生、教育等诸多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但逾千万外来工仍然有理由向政府发问:对于政府提供的这些公共产品,居住证持有者何时能与户籍居民完全平等地享有?时评家们评论说,深圳以居住证替代了暂住证,经过重重条件考验的外来人口部分地获得了合法权益,这固然值得庆贺,然而,这只是户籍改革所迈出的第一步,前路漫漫,关口重重。“什么时候居住证能和居民身份证合二为一,让各种利益从户籍凭证上彻底剥离,户籍制度改革才算大功告成。”(作者:徐选礼)(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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