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跑腿:在洛常住的异地户口居民如何办居住证)
本期关注:
日前,家住涧西区南昌路附近一小区的赵先生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反映:“我和妻子的户口在外地,长期在洛阳工作。为方便以后生活,我们想办理居住证,但不清楚该如何办理。”针对赵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听您倾诉:
今年42岁的赵先生是湖南长沙人。去年,他和妻子来到洛阳工作,俩人一直租住在南昌路附近一小区。“我和妻子的工作稳定,我们决定长期在洛阳工作生活,已经和房东签了3年的租房协议,但我们的户口都在老家,为方便今后生活,我们想办理居住证。”赵先生说。
所跑单位:
南昌路派出所
跑腿经历:
南昌路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民警说,2016年1月12日,我市出台《洛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洛阳市城市区及所属县(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有稳定工作、有稳定住所、连续就读3个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暂行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按照有关规定,赵先生要先到租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居住登记。办理居住登记时,本人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居住或者就业、就读证明材料,并接受人像采集。
“办理居住登记是申领居住证的计时起点证明。居住登记满半年后,申领人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登记凭证向社区警务室申领居住证。”民警说,按照有关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从居住证签发之日起,在每满1年的前1个月内,向其原登记的社区警务室申办居住证签注。签注有效期满,未再申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自动失效。
办事结果:
了解了办理居住证的流程后,赵先生表示将尽快先去社区警务室办理居住登记。
诉求人评价:
谢谢晚报记者帮我咨询政策。(洛阳晚报记者郭学锋通讯员魏孝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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