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谨慎欢迎深圳式居住证)
根据已经生效的政府令,深圳将在8月起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以取代几乎失效的暂住证管理模式。按照实施进度的要求,深圳在今年准备完成500万张证件的发放,确保到明年上半年居住证拥有率达到九成。相较于暂住证,深圳赋予了居住证新的服务内容,持证者将有条件地享受在就业、教育、社保、房屋租赁等方面的优待。一旦持证时间达到十年,可以居住证为凭获得市民待遇。
深圳式居住证甫一问世,立即引起各方关注,并被当作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验性步骤加以解读。确实,在户籍改革屡屡启动又屡屡受挫的背景下,深圳以“居住”置换“户籍”,而且在事实上辅以一定量的公共服务,有助于淡化户籍观念,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新的变革路径。尽管深圳式居住证仍是过渡性产物,但它为整体上停滞的户籍改革供应了新的动力,无疑是一种积极的变量。
对个人而言,居住证为认同深圳直至融入深圳创造了制度通道。在城乡二元结构僵持、城市间樊篱丛生的实情下,户籍可以不再成为强硬的障碍,居住证相当于“深圳绿卡”,国民待遇能够因此落地生根。基本的公共保障也能循此渠道,比较精确地抵达在深圳的居留者,因户籍而产生的与城市的隔膜会变得脆弱许多。是否深圳户籍,都有机会从城市发展的成果中获益并有资格参与分享。
不过也要承认,深圳式居住证依旧体现为另一种形式的审查认证。它既给居留深圳者提供了许诺,也将其看作是必要的管理手段。限于城乡、城际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平衡,受制于一城一地独自改革要承担的压力,深圳式居住证的多重“性格”有着现实投影,对此也应当给予理解。深圳市民待遇的“门”是逐渐敞开的,既然命名为“暂行办法”,也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意味,有行动总比无动于衷更有创造力。
还有一个月,深圳居住证就要直面若干层面上的挑战。比如,弥合户籍差异带来的认同感危机,补偿身份差异形成的福利不公,实现城乡鸿沟挤压下的国民待遇一律。对照现有的功能,深圳式居住证同样具备强烈的管控色彩,这与1984年以来深圳对外来人口管理的宗旨是一致的。但令人期待的是,政府将民生福利作为与管控同样重要的另一个价值观加以强调,以此柔化附着在居住证上的社会管理强度。
进一步说,社会控制与民生福利是深圳式居住证的两个侧面,代表着两个隐含冲突、需要平衡的方向性目标。暂住证之所以遭弃,并非败在它对国民待遇的先天性歧视上,而在于它片面强调了社会管制功能,最后把自己孤立起来。深圳式居住证要避免重蹈暂住证的覆辙,需在福利与管控之间取得平衡。以福利促进管控,始终把提升福利覆盖的广度及深度作为居住证的核心价值,而绝不能将其当成控制非户籍人口的诱饵,这关系到居住证制度是否正义、能否畅行。
深圳不讳言居住证所承续的管控意志,对居住证也进行了细分设计,将它区分为“居住证”与“临时居住证”,两者间的进退依据非户籍人士的经济状况而转换。诚信和违法记录都将记入居住证,还有,如果遭遇失业等长期危机,居住证制度最终将“剔除”此人在深圳的居留权。这是深圳居住证暂行办法中严厉的潜规则,一直被有意模糊,可它的效力比暂住证更强硬,也更有实际操作性。
正是考虑到这一规则被激发的后果,我们对深圳居住证制度保持谨慎的乐观。必须看到,从暂住证过渡到居住证,公共安全部门对非户籍人口的控制力度得到了空前强化。尽管这种强化确有必要,但在实践中要拿捏好分寸并不容易。更何况,比照居住证要达成公平正义的远景,强力部门的单方面成功不足为据;那些分散在政府中的公共服务部门还应聚合诚意及力量,敦促社会福利的输出力度与管控水准相适应,只有如此均衡用力,才能引致深圳式居住证未来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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