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儿童&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所需资料)
深圳户籍儿童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一学位需核验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本市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2.居住证明材料: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核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资料。
3.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申请学位时,无需提交材料,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联网核验材料)。
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凡年满6-15周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各区教育部门按招生计划和积分安排学位,需核验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港澳籍儿童、少年还需核验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公证部门提供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居住证明材料: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核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资料。
3.社会保险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4.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的计划生育信息。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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