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有望成为深圳特区绿卡)
南方日报2015-01-0410:25:47
深圳居住证包含多项基本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
走了6年,深圳居住证改革创新工作拟再大跨越。
深圳在2008年便在全市推广了居住证制度,取代之前实施了24年的暂住证制度。目前,全市已发放居住证超过2000万张,成为外来人口融入深圳的一把“金钥匙”。
今年6月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目前,在市人大的主持下,立法工作已步入快车道,有望年内正式颁布实施。
为居住证立法将对巩固过去改革成果,从事新的突破提供坚强保障。按计划,居住证条例将成为未来城市人口管理的重要依据,而深圳也将逐步构建以居住证为依托的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李荣华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鲁力
成果打通居住证与户籍制度衔接渠道
2004年,随着深圳取消二线关、废止收容遣散制度及经济飞速发展,深圳流动人口规模突破千万,每年以近百万增速,给城市社会管理带来极大压力。
2006年,考虑到以暂住证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旧模式已很难适应新形势,深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居住证制度,2007年在盐田区试点之后,2008年,“居住证暂行办法”颁布,居住证制度在全市推广。
“与暂住证不同的是,居住证弱化了‘户籍‘意识,强化了‘居民’观念,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共生的服务理念。”据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居住证工作负责人介绍,相比暂住证,居住证弱化了户籍意识,是人口管理的一大进步,对于新兴的“移民城市”深圳,其作用更加凸显。
根据“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居住证实行一证多用,其使用功能包括房屋租赁、劳保、计生、教育、公共交通等。
近年来,居住证的服务内容不断扩大,逐步增加多项基本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据南方日报初步统计,在子女教育、出入境业务、车辆及驾照、人才引进入户、老人优待、社会保险、保险赔付、看病就医、房屋租赁、务工就业、社会管理、残疾人待遇等领域,持证居民与户籍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小,以致有媒体曾表示深户越来越“掉价”。
截至今年初,在深圳通过居住证办理入户22.1万人、机动车注册登记11.85万辆、驾照3.36万张、香港自由行7.68万人次、商务签注26.6万人次。
随着居住证影响力增大,公众对居住证的认可度也越来越高,持证者人数剧增。据了解,深圳目前已办理居住证超过2000万张,约占全省的一半,保有量在全国居首,对外来人口融入深圳起到了重要作用。
现状人口管理和国家政策带来新要求
深圳户籍人口现在约有328万,每年大概增长30万,“十二五”规划提到2015年达到400万,户籍人口严重偏少,导致深圳入户门槛设置相对于其他一线城市是最低的。
深圳人口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通过居住证立法解决人、屋管理分离问题。
深圳流动人口超过1500万,2003年以来年均增长近百万,70%以上居住在出租屋,流动人口中约120万人无正当职业、无稳定收入,其中超过80万无业人员长期滞留深圳,近年来全市处理的犯罪嫌疑人93%为外来人员,发生的刑事案件一半与出租屋有关。
到现在,深圳流动人口为主的人口特征没变。但是,现在流动人口对留在城市的愿望更高了,对自身权益的观念更强烈。这种情况下,怎么样给非户籍流动人口提供更好的服务,能够有效地实施管理,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深圳市一个重要的课题。
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认为,由于现行法规规章滞后、缺位,必须通过立法解决流动人口管理法制保障和执行等关键问题,实现城市人口有序调控和治安有效防控。
实际上,近年来,国家层面对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做出了更多良性制度性安排,为深圳人口管理做好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意见,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任务。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须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赋予深圳居住证制度更大的先行先试权。
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各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并将于年内出台国家层面的居住证管理办法。
在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背景下,实现人口增长与城市发展、治安稳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大中型城市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按照深圳决策层的思路,深圳加快推动居住证立法,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提升到城市发展的战略层面。
突破深圳居住证立法有望年内实现
在上述背景下,深圳的居住证立法工作格外引人注目。知情人士介绍,深圳在“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数年后,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居住证制度,2013年,市公安局开始推动居住证立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参与前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
今年6月底,经公开征集意见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在年内颁布实施。
据悉,新的立法创新亮点,在立法理念上,突出宏观调控,控制人口无序增长;在权益分配上,体现梯度赋权,保障人口有序融入城市;在管理机制上,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制度高效衔接;在立法设计上,确保全国对接,保持改革前瞻性;在实践操作上,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据了解,依托居住证,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把更多的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纳入居住证管理体系,整合就业、社保、教育、计生、住房、经商、纳税、守法等多方面信息,强化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实现人、屋信息的关联比对,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居住证作为我市打造“一流信息港”的切入点,逐步构建以居住证为依托的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新的居住证条例拟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在公众最为关注的公共服务方面,草案分为3个层次:一是持证人可以按有关规定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及各类签注等10多项以往绑定户籍的公共服务。二是持证人符合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保参保年限等条件的,除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外,还可以申请同住子女参加招生考试、租房补贴、同住父母享受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三是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社保参保年限等积分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户籍居民。
“条例出台以后,它基本上视为至少在一段时期内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一个纲领性、原则性的文件,会配套出台一些治安管理新政策。”深圳公安人口管理相关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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