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引进新政策:接收院校扩至133所)
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将于3月14日启动。记者3月8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2011年人才引进政策将于近日公布。据了解,今年深圳引进人才力度进一步加大,毕业生个人申办接收的院校范围将由去年的80所扩大到133所;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由122个调整为141个。
连续3年缴税12万以上可申请入户
记者了解到,2010年深圳市行政机构改革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包括接收毕业生、调干和招调工在内的人才引进政策进行了系统整合,同步提高了深圳市人才引进的质量和数量。根据当前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需要,今年深圳市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对产业人才的扶持力度。首次规定深圳市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可直接以现任职务为条件申请引进,并降低了投资纳税人员的引进入户门槛,在深圳市就业的人员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就可以申请入户。
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对存量人才的置换力度。大专学历人员通过单位申请调干的,属重点专业的,养老保险参保年限要求由3年降为2年,属非重点专业的,养老保险参保年限要求由4年降为3年;对于个人申办调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没有学位的人员,只要其具有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且在深圳市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一定年限的,都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引进。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对优秀毕业生的储备力度。将毕业生个人申办接收的院校范围由去年的80所扩大到133所,而且属“985”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不受重点专业的限制,只要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就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
招调员工工种由122个调整为141个
四是进一步加大了技能人才的开发力度。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由122个调整为141个,新增了无损检测员、数据程控员、首饰制作师、形象设计师等职业工种,并对紧缺工种进行了重新标注。待2011年全国、全省统考的相关信息确定并公布后,深圳市将及时对职业资格证书类统考工种进行增补。
五是进一步加大了对夫妻分居人员的政策性迁户力度。对以夫妻分居形式申请引进的人员取消了结婚和分居时间的限制,并明确规定按照分居时间、学历层次、技能水平依次优先的原则在年度分居指标内予以审批。
未缴清超龄养老保险费不予出具调令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指出,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2011年人才引进立户登记遵循“用人单位自主选择为主”的原则,除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市国资局直属企业须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立户登记,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须在区人事、劳动部门办理立户登记外,其他用人单位不受注册资金的限制,均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事、劳动部门办理立户登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在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引进”栏目发布本年度各项人才引进政策及详细的业务指南。
针对部分调入人员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问题,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特别强调,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是根据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动态调整的,引进人员年龄与《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深府〔2008〕180号)规定的超龄养老保险费起征点不完全一致。各用人单位和代理机构以及申请调入人员应加强对这一规定的学习和理解。拟引进人员如按规定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应在调入单位、拟调入人员明确知晓而且愿意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再提出调入申请。没有按照规定缴清超龄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深圳市有关部门不予出具调令。
]]>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