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随迁入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要的规定))
1、夫妻随迁要你结婚满3年才可以申请,首先要先到你户口所在的社区工作站,如果有办过《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就到社区登记下,如果没有,也是到社区去办理,资料大概就是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然后到户口所在的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查环查孕证明(3个月有效),然后需要回你老婆家里开个婚育情况证明,需要村委会和镇的计生部门盖章,具体的格式可以到你户口所在的街道计生部门领取,这些资料都备好,然后带全家户口本、结婚证、婚育情况证明、查环查孕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到你户口所在的街道计生部门(应该街道办会有个行政服务大厅的),办理《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办好后,就可以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到你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填表、提出申请。
搞掂后就等审批,我是09年办理的,当时排了大概半年时间,现在听说40个工作日内就会办结。
2、这个就要你自己考虑了,不过深圳的保障制度还是做的比较好,民政局的低保、人力资源局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灵活就业补贴等等,起码保证你有饭吃,不会饿死。但有没有在家里有田有地过得舒服,就要你自己考虑了有地的一般都不迁户口,
你小孩已经是深户了,
又不影响小孩子读书,
没必要迁户口
只要有个单位可以交社保,
医疗和养老福利都不影响
夫妻投靠随迁入户
受市当年计划指标限制,符合条件按申请时间先后审批。
(一)夫妻分居投靠入户的申请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结婚证的其中一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携带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7、属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机构名义或其下属主管业务科办名义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1份);
8、属携带18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的子女,还须提供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证明(原件1份)
9、属携带收养子女的,须额外提供的材料为合法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办理收养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收养计生证明复印件加盖该机关核验章(如果当时未履行此程序性要求,现在才开收养计生证明或者是计生部门拒绝开具只出具随迁入户计生证明的情况较普遍,虽违反法定程序,但可以受理),生父母为送养人的还须提供生父母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复印件加盖收养登记机关核验章;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孤儿及自行拣拾的弃婴童不需提供出生证明,但需提供入院审批手续;凡未按法定程序收养或公安机关认为有疑义的组织(市公安局组织,根据情况追加其他子女参与鉴定)。
符合随迁入户条件的,到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
符合随迁入户条件的,到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
各派出所接到随迁入户申请时,需详细核对证明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回执;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没收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统一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审批,市公安局按申请时间统一排队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随迁入户已获批准的,特区内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申请回执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宝安、龙岗、光明三区直接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市每年下达的指标数,按受理入户申请的时间顺序统一安排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审批。
审批同意迁入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一次性40天内有效。
申请人取得《准予迁入证明》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人民币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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