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层次人才、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将有调整)
对高精尖缺人才,深圳将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制度,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人才住房,以更大优惠力度租售。为此,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将有所调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近期,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鹏城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等首批用人单位对外发布了“特聘岗位”申报指南。这标志着在科研、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领域实施的“特聘岗位”制度,正式步入“实操”阶段,用人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和事业发展,自主确定岗位评聘标准,不同领域可“量体裁衣”设定门槛标准、“谁用谁评价”,改变过往以奖项、学历或职称等标准认定人才的做法。
据介绍,自2021年9月1日零时起,高层次人才业务(包括“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修津贴”三项,下同)停止申报。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已申报的高层次人才业务按原规定执行,已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可按原规定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同时,为了进一步营造人才来深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环境,深圳将不断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加快完善“4+2+2+2”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对于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紧缺人才,可按规定享受租住和购买人才住房优惠。
对于高精尖缺人才,深圳将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制度,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人才住房,以更大优惠力度租售。为此,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将有所调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另外,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对在深圳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
此外,深圳将聚焦重点支持的产业和技术领域,优化升级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扩大优质实体经济企业高精尖缺人才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产业链、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助力更多人才在深创新创业。各级人才服务部门将以更优质的服务、更开放的举措,为来深人才和团队营造更好更优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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