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深户随迁子女怎么填)
父母双方或一方入深户后,一般为了生活和读书的方便,都会把子女的户口一起迁过来,那么子女随迁入户的政策、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深圳户口
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深圳,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广东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需到拟入街道办计生部门审核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所需材料
随迁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
随迁子女户口簿复印件,审核原件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审核原件
父母婚姻法律文书(结婚证、离婚证等)
如果随迁子女是收养的,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申请书》《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如果被投靠人(父母)迁入深户不满两周年的,须提供加盖存档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迁入本市的《招调通知书》或《入户介绍信》或《入户申请表》及《计划生育证明》
如果申请人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提供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
如果申请人属户口已迁往学校的本省生源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迁移证或迁移证存根(盖存档单位户口专用章复印件1份)及毕业证、报到证及学校出具的未就业证
如果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的额,该非婚生子女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需填写《非婚生育在男女情况声明》
三、办理机构
拟入户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户政室
四、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申请
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受理
受理机关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决定受理还是不受理
审查
对已受理的申请,对材料进行核查核验
办理结果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网上办理
进入深圳市公安局网站,进入“民生警务”栏目,按照要求注册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再携带材料到户政大厅或户政室现场审查材料。
五,办理时间
从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每年随迁入户的数量有限制,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建议尽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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