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的一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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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下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报名的一些要求,其中有一条是:父母亲双方必须有一方有居住证,且必须交满3年社保,我想问一下学生是省外户籍,父亲是深圳户籍,母亲是省外户籍没有居住证,且没有社保,是否不可以报考呢,深圳户籍的是不能办居住证的。
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9年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第十条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住所为农村自建房的、单位宿舍、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居住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三)父亲或母亲的《深圳市居住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对住证办理期限要求为: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6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四)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期限为: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五)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并在我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第二十四条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如还有疑问,可登录深圳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官方网站《深圳招考网》了解,也可电话咨询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或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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