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面对面丨定安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
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条件
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人才在引进时的实际年龄(周岁)符合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所需年龄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并最多可累计发放三年补贴。
曾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海南,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海南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列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期间在海南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员,不列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
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纳入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保障范围。
租赁补贴年龄要求、人才类别以及补贴标准
一、50岁以下拔尖人才5000元/月(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50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40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生2000元/月;
四、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1500元/月。
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补贴参照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标准,住房租赁补贴为2000元/月。
六、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购房补贴年龄要求、人才类别以及补贴标准
一、50岁以下拔尖人才6万元/年(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50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40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生2.4万元/年;
四、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1.8万元/年。
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补贴参照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标准,2.4万元/年。
六、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申请材料
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1、《定安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人才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高层次人才提供省级职能部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
3、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4、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备案证明原件;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6、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用人单位诚信承诺函;
后续申请所需材料
1、《定安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3、申请人因申请条件发生变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以及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办理流程温馨提示:
(一)申请时限:
1.住房租赁补贴每季度集中受理(每年1、4、7、10月的10日至20日集中受理材料)和发放一次
2.购房补贴每年10月10日至20日集中受理材料和发放一次。
(二)材料受理时间与地点:
3.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4.地点:定安县政务服务大楼一楼人才服务“单一窗口”
5.咨询电话:0898-
政策咨询电话:0898-
政策依据
中共定安县委办公室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定办发〔2019〕9号)来源:中共定安县委组织部、定安县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政务服务面对面丨定安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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