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引进补贴:深圳光明新区补贴领取须知)
【导读】深圳为了吸纳人才,落户补贴还是比较丰厚的,对于刚毕业比较缺钱的大家,真算是雪中送炭~2020年看来光明新区是也不甘示弱的呀,还没办理深户的快快动起来,跟着深圳积分入户信息网来看看深圳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落户光明区的新引进人才的首份引进审核文件,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签发,就是今年年初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和调入的在职人才,在光明区落户和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保的人员。
在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按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的标准予以配套补贴,年龄要求是,本科30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博士是40周岁以下。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0号)
2、《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0〕2号)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且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人才引进后落户光明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三)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光明区用人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且申请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时在光明区用人单位连续正常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3个月。
(四)用人单位须在光明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
(五)本人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时限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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