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限
1.报到之前在社会统一用户平台注册账号,于报到次月的1-15号提交备案申请;
2.进站3个月内完成开题考核,考核完成后6个月内申请开题补助;
3.进站11-13个月完成中期考核,考核完成后6个月内申请中期补助;
4.进站21-24个月完成期满考核。
二、关于账号
1.报到前请在“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注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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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的账号和密码与“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的账号和密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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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扫描要求
1、重点要求:请用打印机扫描,请勿用扫描全能王等手机app进行拍照扫描,保证扫描上传的文件打印下来与原件复印出来的文件无差别。
2、如果是同一份文件应扫描放在同一文档内,不可拆分。
3、所有扫描件要求彩色,必须正向、摆正上传,否则退回。
四、信息填写
1、资助补助类型
流动站自主招收博士后请选择“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科研流动站)”
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请选择“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非科研流动站)”
2、补助标准(万元)
流动站自主招收博士后请选择“6”
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请选择“18”
3、银行信息
请注意准确填写并自行核对“开户银行名称”、“支行/网点名称”、“账户名”、“银行账号”信息。学校教职工的银行卡信息见下方示例。
【示例】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
支行/网点名称:深圳深大支行(要求准确无误)
账户名:对应银行卡的开户名,一般对应本人姓名
银行账号:请注意准确填写。
特别提醒:请博士后仔细核对本人的银行卡信息,如果银行卡信息输入有误,可能会导致生活补助无法按时发放且申诉手续耗时较长,其产生的后果须自行承担。
五、材料要求
1、深圳市博士后人员(开题、中期)考核表
(1)若申请开题生活补贴,则上传开题考核表,若申请中期生活补贴,则上传中期考核表,不必两个都上传;
(2)考核表封面信息应完整:博士后姓名、流动站或工作站名称、合作导师、进站时间、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对应考核日期)为必填项,不可留空;
(3)表格中的四项内容(研究课题名称、课题研究计划、预计取得成果、考核组评议意见)均须填写,不可留空;
(4)专家信息栏: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签名须对应填写,不可留空。
注意:合作导师必须出席考核,若未能出席,请提供情况说明,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确认。
(5)若专家是华裔,注意该专家的姓名书写应保持前后一致。即封面导师信息、尾页考核组信息表中的姓名、签字均保持一致,如均用拼音书写或者均用中文字书写,否则需要提供情况说明。
(6)考核表必须要有流动站或工作站盖章及落款时间确认。
2、银行卡
(1)要求扫描彩色版本;
(2)正反面均须扫描,并放在同一个文档内,不可拆分上传,同时请注意正向上传,否则退回。
3、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1)要求上传进站以来的全国版纳税记录,请勿提交深圳市纳税记录,注意提供解密后的PDF文件;
(2)申请开题考核的生活补贴:
①须提供进站至今的在深完税工资性纳税证明,请确认申请当月的纳税额已入库(即显示入库时间)后提交;
②未满3个月在深完税工资性纳税证明的,应满3个月后申请;
(3)申请中期考核的生活补贴:
①须提供进站至今的在深完税工资性纳税证明,请确认申请当月的纳税额已入库(即显示入库时间)后提交;
②未满12个在深完税工资性纳税证明的,应满12个月后申请;
(4)重点检查异地完税工资性纳税记录的情况:按深圳市相关部门要求,博士后应全职在站工作。若有异地完税工资性纳税记录(即使是零申报)属于异常情况,请对方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5)存在纳税零申报的情况:请提供个人关于零申报的情况说明(学院盖章)、学院开具的在岗证明(学院盖章),请咨询二级单位(学院或流动站)办理。
注意:
①如果申请中期考核生活补贴时仍存在纳税零申报的情况,需要重新提供上述情况说明及在岗证明。
②学校于2020年统一出具的《深圳大学关于部分博士后纳税记录零申报的说明》已无效,请勿再上传该材料。
(6)要求彩色扫描,必须正向、摆正、合并在同一个文档上传,否则退回。
六、办理时限及注意事项
提交单位成功后的状态为“单位审核”,请于提交一周后查看业务状态。
如果状态变为“个人申报”,请按提示修改再次提交到“单位审核”,单位审批完成之后业务状态为“待受理”。
各级单位审批需要至少一周时间。学校博管办将于每个工作日审核,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受理,可与博管办联系,否则,请博士后合理规划时间提交申请并耐心等待审批结果,请各位博士后配合。
七、特别说明
此申报指南是为了解决工作需要,仅供深圳大学校内博士后人员申请生活补贴使用,最终解释权属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同时会不定期依据其意见进行更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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