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2018年人才引进的类别及薪资待遇)
第一类:院士量级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顶尖人才。
第二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创新项目)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海外著名大学教授或相当量级的人才。
第三类: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具有担任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经历者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第四类: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部级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并培养过1届博士研究生;国内外知名大学教授;具有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经历者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博导年龄可适当放宽,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
有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发表学术论文的SCI影响因子累计不低于20,其中至少有2篇为SCI一区收录的学术论文(SCI收录以JCR为依据,下同);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A&H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篇及以上,或在常州大学指定的人文社科类B1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第五类: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量级的人才。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教授须具有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副教授具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经历;博士原则上要求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泰晤士报排名或QS排行榜)并在知名学术机构有3年以上博士后或教学科研经历。
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在本学科SCI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在SSCI/A&H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或在常州大学指定的人文社科类B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
第六类:学校团队科研骨干和教学补充师资。第六类可细分为A、B、C三类人才:
A类海(境)外博士(后),博士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泰晤士报排名或QS排行榜)或毕业学科在ESI学科排名世界前100名的海外大学;学校学科发展急需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B类具有博士学位,一年海外研修或两年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副高职称的工程技术、体、卫、艺、小语种等专业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C类国内应届博士,体、卫、艺、小语种等专业原则上可以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第六类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在本学科领域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原则要求在本学科领域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上述各类引进人才的业绩成果要求是在近五年内取得;第一至第四类引进人才的学术论文要求为第一或通讯作者;第五至第六类引进人才的学术论文要求为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导师为第一作者)。
上述各类引进人才的待遇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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