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荆州市启动2022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为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2年8月1日前需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200人(对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应招尽招原则,不占用岗位编制数、不受空编限制,按实际录用数量使用事业编制),详见《荆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关待遇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落实《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有关待遇。
1.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人才津贴。
2.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工资待遇。
3.跟踪培养。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4.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住房;?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元、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5.购房补贴。在荆州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6.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市委市政府另外给予2万到20万不等的奖励。
7.其他待遇。引进的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渠道
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13日17:00,报名窗口于8月13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13日20: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打印准考证:2022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9:00,已报名人员自行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8月13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岗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716-(市人事考试院)。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
2.考点地址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类别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设考,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
(三)本次人才引进笔试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若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有参考人员平均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四)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高于1:1且不足3:1时,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当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若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有参考人员平均成绩,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三)在资格复审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之前的所有环节内,岗位可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人员不超过2人。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申明弃权,不再进行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三)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方式进行,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当岗位计划数与考察人数不足1:2时,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名、考察、体检等材料报荆州市委人才办和荆州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咨询电话:0716-(荆州市人社局)、考务咨询电话:0716-(荆州市人事考试院)、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716-(荆州市委人才办)。?
附件:1.?荆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中共荆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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