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周六上班吗)
广东省居住证有两类,向流动人口发放的《广东省居住证》与引进人才类的《广东省居住证》
两类居住证在发放依据、外观式样、登记项目、办理程序、持证人待遇等方面均有所区别。引进人才类的居住证的发放依据是2003年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方法》(粤府〔2003〕81号),从明年1月1日起办理的人才类居住证维持现行式样、登记项目、办理程序和持证人待遇均不改变,只是在证件正面“广东省居住证”字样下方加注“引进人才”字样。
深圳居住证,有效期最长10年。
深圳居住证只针对在深圳市居住的外来人口,持有者则可享受部分“市民待遇”,如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深圳户籍迁入手续;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甚至是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中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子女还可按规定享受免费教育,免交学杂费和课本费,这样小学生每学年少缴728元,中学生每学年少缴1042元,和深圳户籍学生基本上是同等待遇。
深圳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一)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已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不符合前二款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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