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华区、龙岗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深圳每个区的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流程都有所差异,大家在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这些细节,以下是2017年龙华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料_流程:
2017年龙华区、龙岗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料_流程
一、龙华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办条件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龙华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
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人(下称“申报人”)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统一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本人所符合的申办条件并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及办理方式。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测评通过后系统选择代理机构“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龙华分部”后保存。
注:入户先后顺序为:①配偶家庭户;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③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④代理机构集体户。我部集体户登记机关为龙华区公安局民新派出所。
2、签订委托协议(请先行登录“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预约,未预约的现场无法办理)
申报人按材料清单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材料(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有复婚、离婚、再婚经历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以及能证明其申办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纳税证明等)到龙华分部(或龙岗分部)申请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经审核,材料符合办理要求的申报人现场签订《人才引进代理委托协议》。
(注:以上涉及的证件都必须提供原件核验并交复印件。证件信息与身份证不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件不齐、证件不符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不符要求以及无法提供人才资源部门另行要求的相关材料等情况不予签协议,下次申报必须重新网上预约时间办理)
3、打印申报表格(签订协议后现场办理)
申报人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后,现场领取材料清单,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需要商调档案的,现场领取商调函。
4、提交书面材料(请先行登录“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预约,未预约的现场无法办理)
申报人须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前到龙华分部(在龙岗分部申报的到龙岗分部))递交材料。申报人须按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并由我处提交申报材料后,申报人当场领取受理回执。原件由市人社局审验后由我部返还申报人。
(注:材料未按照清单准备齐全的、材料准备错误的、材料不符要求的以及人才资源部门另行要求的相关材料等情况不受理书面材料。待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要求后,须重新网上预约时间办理)
5、领取调令(不需预约,现场取C号办理)
申报人可在受理回执上提供的查询网址“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见右下方)查询办理进度。状态为“审批-批准”的,申报人可凭受理回执、身份证到龙华分部领取(在龙岗分部申报的到龙岗分部领取)《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6、户口迁移、报到
申报人到拟入户地所属区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详细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参照《在职人才引进办理迁户流程》)
三、龙华区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您的在职人才引进申请待代理机构提交后,请在窗口领取以下材料:
1、材料清单;
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和(表二)[注:符合核准办理要求的申请人无表二];
3、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一式三份);
4、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
5、商调函(需商调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的人员领取)。
领取上述材料后,请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温馨提示:提交书面材料请先行登录“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预约,未预约的现场无法办理(注:材料未按照清单准备齐全的、材料准备错误的或材料不符要求的,不受理书面材料,待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要求后,须重新网上预约时间办理)
以下为部分申报材料办理要求:
1)申报表格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需贴一张一寸彩色相片;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和(表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进校核表和(表二)需本人在本人签名栏处签名。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一式三份,其中办理方式为调干、调工的需由原档案调出单位加盖公章(调出审批(主管)单位名称与公章完全一致),并由盖章部门经办人签字、留电话;办理方式为招工的由现户籍地乡镇政府、街道或居委会、村委会(选其中一个部门)加盖公章,并由盖章部门经办人签字、留电话。
2)学历验证证明
毕业证验证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验证证明可在我部门申请办理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此报告在全国范围内长期有效,办理后约15个工作日可出具认证报告。可以登录“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24个月或以上。
3)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一年有效,报送材料前本人必须跟体检医院确认已上传合格数据)
以下医院可办理人才引进体检: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深圳恒生医院,深圳流花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龙华新区中心医院,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体检项目:引进市外人员体检。(自备一寸彩色照片)
4)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本人或配偶已生育或已怀孕的提供)
1、拟引进人员属一胎怀孕或已生育一孩(含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一名子女均属独生子女的,再婚后未生育的。
办理部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的拟入户地街道办计生部门。(拟入我分部集体户的请到龙华新区民治街道办计生科办理)
2、拟引进人员属二胎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
办理部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的拟入户地区级计生部门
温馨提示:
1、需商调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审档的,待档案到达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馆后再预约递交材料(档案不得自带,需通过机要方式转递至我中心档案馆);
特别说明: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毕业证信息与身份信息不符、毕业证明书、验证报告无照片、毕业证无照片、毕业证照片与验证报告照片不一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学历信息存疑等情况,需调学籍档案。
2、材料清单上涉及的证件都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供我部经办人核验。注明为“验原件,收复印件”的需将原件由我部再送人社局审核。注明为“不验原件,收复印件”的我部经办人核验原件后退回申报人。
3、已婚人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本人(子女、配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时需把户口首页和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复印时需将首页和照片姓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本人或配偶身份证有效期必须4个月以上,有效期不足的,及时办理身份证换证手续。
6、材料清单要求的所有复印件必需1:1复印,且信息清晰,不受理扫描、打印、拍照等形式的复印件。
7、除材料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外,人社局在审核材料时需要进一步审核其他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四、办理时间
时间:全年度工作日
要求:个人申报的由本人全程办理单位申报的由单位经办人全程办理
举报/反馈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