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码人才引进战略 五年内供应人才住房30万套)
五年内供应人才住房30万套
加码人才引进战略,深圳将单独建立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创新驱动发展,关键要打好人才争夺战。9月21日,深圳市政府召开情况说明会,对新制定的《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其中,双轨并行,探索建立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力度空前,“十三五”期间供应40万套人才和保障住房;机构专营,注资300个亿组建国有独资的全市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市人才安居集团等六大政策创新格外亮眼。
业内人士表示,供应数量的增加和供应模式的探索,标志着深圳开始以住房为抓手,加码人才引进战略。
模式
人才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
人才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然而,巨大的人才需求背后,是与日俱增的留住人才的困难和压力。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市预计人才住房需求将高达51万套,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2010年以来,尽管深圳通过大力实施人才安居政策,租售补相结合惠及约34万人才,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如人才认定主体、安居政策实施主体比较单一,未充分发挥市场的能动作用;人才住房标准单一,多为65平方米以下户型,难以满足人才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在21日的情况说明会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若干措施》的25条政策措施进行了深入解读。其中,最大亮点就是实施人才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探索单独建立人才住房保障体系。这意味着,深圳将把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形成面向人才量身定做且具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从而构建人才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
接下来,基本住房保障将成为深圳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属于“保基本”范畴,而人才安居则成为该市贯彻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一项激励政策,目的在于通过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长期发展驱动力,属于“促发展”范畴。
此外,《若干措施》在人才认定、建设标准、分配规则等方面还充分赋予了各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建设主体和用人主体更多灵活自主权,进一步向基层政府放权、向用人主体放权。
这也意味着,不仅各区政府可以制定差异化的人才认定政策,而且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和自筹资金建设的人才住房,其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乃至分配规则还可以适当放宽、自主决定,从而真正发挥基层政府和用人单位在人才吸引中的主导作用。
监管
组建人才安居集团一体化运营
上述创新之外,《若干措施》在人才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上也前所未有。
“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几乎相当于特区成立30多年以来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总和,也超出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工的商品房数量(35.7万套)。40万套住房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市住建局表示,按照三人一套住房计算,预计可覆盖90万人。
为杜绝通过人才住房谋取暴利,使得人才住房更好的体现安居属性,并实现人才安居全范围、全流程监管,防止重复享受公共资源,措施还明确了建立封闭运作、内部流转机制,规定所有人才住房不得转变为商品房上市。
措施强调,无论是市本级建设筹集的,还是各区政府或者有关企业单位建设筹集的,从纳入计划、立项报建、供应分配到运营管理都要在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具体实施,实现住建、规土、人社等部门人才住房产权登记、人才认定等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人才住房“全市一盘棋”机制。
《若干措施》还表示,深圳将组建公益性的人才住房专营机构,推进人才住房建设运营管理模式的重大结构性改革。据了解,深圳市委、市政府已注资300个亿组建了国有独资的全市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市人才安居集团,负责全市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等业务,实现人才住房全过程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
筹建
出让地价与人才住房配建量挂钩
30万套人才住房如何筹建也成为关注焦点。对此,《若干措施》出台9条措施对人才住房多渠道筹集建设进行了全方位布局。
例如,今后深圳每年新增供应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充分利用地铁、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上盖、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大力挖掘社会存量住房资源等。
与此同时,深圳还将创新出让模式,在招拍挂过程中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在此基础上,深圳将进一步破解土地瓶颈,多渠道开展人才住房筹集建设。主要包括:全面确立人才住房用地优先供给原则,尽快落实人才住房用地专项整备计划;严格执行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商品房配建人才住房的各项比例;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住房建设运营的各项政策,创新运用PPP模式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同时通过流程优化、土地让利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社会积极性;系统解决存量住房纳入人才住房的各类政策问题,加大存量住房的筹集力度。
为了调动各方力量建设筹集人才住房的积极性,《若干措施》还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共同参与人才住房的建设运营,鼓励企业将自有商业、办公用房、宿舍等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所在区政府将会给予适当的改造和运营资金补贴。
■数据
●五年内筹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人才住房不少于30万套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须不少于新增供应居住用地面积60%
●招拍挂出让的商品房用地,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
■关注
加强中低收入人群保障房供给
南方日报:大量建设人才住房会不会挤占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资源?在基本住房保障方面,政府又有哪些考虑?
市住建局:可以肯定的是,建设人才住房不但不会挤占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资源,政府还将大幅提高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供给数量。
“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约5万套,而“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8万套,另外还将提供约5万户的住房货币补贴,总计折合13万套的保障规模,约为“十二五”时期的2.6倍。
截至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中存量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10万户,以当前的保障性住房供应规模,可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全部解决。
不仅如此,目前我们正在加紧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将人才住房从住房保障中相对分离以后,基本保障性住房“保基本”的政策定位已经明确,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更加清晰,基本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作为政府公共住房体系的一体两翼会同时兼顾、双轨运行。
人才住房和保障房只能二选一
南方日报:《若干措施》实施后,人才住房将如何申请?当前已经处于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的人才家庭又当如何处理?
市住建局:目前初步设想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信息平台,全市人才住房分配都必须通过这一平台实施,同时各区、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申请数量和房源供应等实际情况,采取打分或者抽签方式分配住房。
对于当前已经纳入我市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的人才家庭而言,今后其将新增人才住房的申请渠道,原轮候资格也将继续有效,可享受“双通道”申请的住房待遇。既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又符合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同时选择申请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但只能够实际获配一套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不能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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