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毕业生、留学生入户开始办理了)
那今年入深户都有哪几种方式?
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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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入户
毕业生入户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入户方式,只要是择业期内统招统考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基本上都能直接申请入户。
申请条件
毕业生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入户: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择业期内(即毕业1-3年内)
身体健康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材料
(一)《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收原件)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按表格要求签字并盖章。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毕业证(收复印件);
(四)学位证(收复印件);
(五)学历验证证明(收复印件);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180天(含180)以上;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六)户籍材料
1.身份证(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同一面)
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复户核准手续,再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2)《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或原户口底册;(5)申请人身份证。
(七)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随迁子女户口本(含首页)(收复印件)。
注:除上述材料外,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
)为拟引进人员申报信息;也可由拟引进人员自行填写信息后转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完成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转交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2.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用人单位经办人或毕业生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报到时限、报到地点、报到材料要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领取毕业生介绍信和指标卡,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在职人才引进
在职人才引进对社保有一定的要求,除了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有满足申办条件之一。只要你满足申办条件,基本条件是比较容易达到的。
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办条件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人才引进测评积分达到100分者。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三)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七)授权公告日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九)投资纳税材料
(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本(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印同一张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本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收复印件)
(十一)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二)人事档案
办理调干及调工的,人力资源部门需审核人事档案。
办理招工的,人力资源部门不需审核档案,但如因学历、身份证、姓名及工作经历等需通过档案进一步核实的,须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
注:1.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人需在我市人才引进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表。
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
为拟引进人员申报信息;也可由拟引进人员自行填写信息后转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呈报单位申报信息完成后,打印申报表格,交给拟引进人员准备材料。如有人事档案的,须同时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2.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申报办理调干或调工的,需同时报送人事档案。
3.领取审核文件
呈报单位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招调通知、指标卡,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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