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积分入户体检遭歧视申请行政复议昨被驳回)
羊城晚报讯记者沈婷婷报道:1月26日上午,视障人士小杨(化名)收到了广东省人社厅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其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此前,他向深圳市法制办和人社局提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信》,建议两部门对深圳市人才引进的配套政策《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深卫人发[2013]55号)中存在“残障歧视”及上下文不一致等问题启动合法性审查并对相关条文进行修改,后因不满两部门回避实质问题的答复而申请了行政复议。
宽待条款实际上没落地?
深圳自2010年起实施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积分入户的政策。小杨大学毕业后到深圳工作多年,积分已经达到入户标准,但当时深圳的体检是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其中规定视力低于0.8的就不合格。
去年11月,在深圳工作的视障朋友告诉他,后来深圳市政府又发布了《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卫计委和人社局还制定了《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深卫人发[2013]55号),该体检标准代替了旧的体检标准,其中第15条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特殊工程有要求的,不合格。色盲,合格”。
小杨与其朋友认为,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应该不属于“特殊工程”,然而相关体检表上只有医学指标,没有“特殊工程”这一栏目,医生直接从身体状况来判定是否合格,对于视力低于0.8的体检表格是不会上传到人社局的。
“2013年修订之后的体检标准虽然在字面上对我们视障人士给予了宽松对待,但是在实践中已经被医院和人社局给架空了!体检标准本身存在的用语模糊性和上下文的不一致难辞其咎!”小杨对此非常不满。
审查合法性建议未获回应
后来,小杨和广州另外一位视障朋友阿冲一起收集材料,向深圳市法制办和体检标准的两个制定机关——深圳市人社局和深圳市卫计委邮寄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信》。
在建议信中他们提出:体检标准的制定过程没有征求残障人士的意见,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第六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虽然对于视力标准附加了“特殊工程”的限定,但是在后面的第18、19条以及与体检标准配套的体检表均没有再出现“特殊工程”,导致了前后文不一致的问题,在实践中被架空;体检标准作为人才引进的配套政策,不应当设置对残障人士的过于严格的限制条件,否则与《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相悖。
去年11月底,小杨和阿冲收到了深圳市法制办和深圳市人社局的书面答复,但他们认为里面没有正面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法制办的答复称“《体检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征求过市残联、医学专家和相关用人单位的意见”。对此小杨和阿冲认为,他们仅征求市残联意见,却没有征求残疾人的意见。
小杨于是申请行政复议,希望它们的上级行政机关能够纠正两部门的行政不作为。1月26日上午,视障人士小杨(化名)收到了广东省人社厅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其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
除了小杨和阿冲之外,深圳的盲人肖光庭也在去年底起诉了深圳市人社局和卫计委,要求法院附带审查相关文件的合法性,目前区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肖光庭已向深圳市中院上诉。
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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