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最新政策,专利还能用于加分么?)
最近不少客户问道深圳积分入户的相关政策,在前段时间深圳市人社局也是发出了相关的入户细则,虽然只是意见稿,但是跟正式实施的政策应该是大径相同的。深圳市对于本次修改的积分类人才入户的引进指标和分值明细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含有基础指标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技能、年龄和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
当然不仅仅是修改了一下基础指标,本次修订还修改了加分政策的指标。加分指标包括个人纳税、发明专利和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此修改的主要包含有发明专利的加分分值。在此之前拥有一件发明专利能够加上50分,但是如今一件发明发明专利只能加30分,并且发明专利加分不能累积加分。此次修改之后实用新型专利不再获得加分的政策,在之前的政策之中,实用新型专利的加分分值可是为10分。
发明专利的加分政策条件大致如下::“发明专利的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经验证后才能得分。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可能很多小伙伴们都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大体就是专利的发明人必须为自己,而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授权的才能用于今年的专利积分入户,否则都不能获得加分。
如果大家想要申报今年的深圳积分入户,但是又没有合适的专利用于积分入户。大家可以找小编申请,对于今年的积分入户政策,我司也有了应对策略。现在可以开始选择申请专利,最快可以三个月授权一件发明,并且拿到专利证书用于积分入户。积分入户尽早做出决定就尽早入户,虽然说现在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是大体上就是现在的政策,改变也不会改变到哪里去。(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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