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最新消息!)
通告内容:
关于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
(如有变动,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
附件1.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修订说明
政策修订思路
一是适当提高门槛。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整体提高人才引进入户基本门槛、调整完善人才引进条件,致力引进更高学历技能、年轻型人才,更好地为深圳市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持。
二是整合政策系统。综合考虑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将原实施的4个文件调整为《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涵盖国内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操作细则作为附件,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
三是完善评价方式。进一步改革创新人才引进入户评价方式,在原综合评价分值表基础上,优化操作方式,创新指标及分值体系,突出稳定就业、纳税等个人指标权重,重点引进我市产业需要的高技能、专业型、社会贡献高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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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整合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体系。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留学人员纳入《深圳市审核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不再单独出台规范性文件;积分审批类人才引进细则作为《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的附件,原4个规范性文件整合为1个,突出人才引进政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二是优化人才引进核准类条件。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三是优化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方式。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以“积分排名”方式,根据申请人个人情况进行积分,按积分总值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根据当年度下达的指标数量确定入户人员,进一步优化引才结构,突出多元评价方向。
四是优化积分项目和指标设置。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综合考虑个人情况(包括学历学位、职称技能、年龄、在深缴纳社保时间、个人纳税、发明创造、创新创业等),合理设置积分项和积分值,体现人才贡献度、产业需求和精准引才的导向。
五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以积分方式引进的,原政策个人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每条扣40分;现政策调整为申报时列为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扣200分,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扣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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