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新政策核准入户类型汇总)
下面我们从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才两方面介绍核准入户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核准类条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核准类的引进方式,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办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属于深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或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以办理毕业生接收,接收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本款所述深圳生源指参加高考时具有深圳户籍的人员。
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统分、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参照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办理。
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纳入当年全国统一派遣计划的毕业生,不适用于本条款。
二、【在职人才核准类条件】
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引进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统称引进在职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核准类引进方式,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在职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一)学历型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2.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4.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其中学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专业技术型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本市认定的任期内高层次人才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2.持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鹏城优才卡且符合相关规定的。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技能型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四)获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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