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住房补贴即将申报!你在青岛落户了吗?)
本科生住房补贴,下个月将启动申报;
在小微企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补贴将于6月份开始申报……
今天下午,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参加“在线问政”,她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专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
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可享住房补贴
根据现行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后,需与单位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时学校为学生发放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后,到就业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社保及落户相关手续。
下一步,我市也将不断优化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
目前我市针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青就业有以下政策:
一是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对于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青就业后,具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的标准,申领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二是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对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三是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2018年以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派遣期内到我市小微企业就业,企业按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为毕业生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5月将启动住房补贴申报工作
有网友问道,“关于本科生住房补贴,想问一下是5月初可以申请吗,我最近在办理落户,要一个月左右办好,会不会错过这一批次申请,还是说5月往后随时可以申请呢?”
对此,姜雪梅表示,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5月将启动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对方可以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通过网络实现在线申报,且可以随时申报。
还有不少网友问,“青岛市安家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号,这对提前两个月毕业入职的同学不公平,建议改为将入职时间改为落户时间,或者改为2018年1月1号。”
姜雪梅对此解释称,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时间的界定是依据2018年6月6日发布的《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确定,一次性安家费是一项吸引海内外青年人才来青就业创业的引才政策,并未限定毕业年度。2018年6月6日之前已在青岛就业或创业并购房的研究生不在一次性安家费发放范围,希望网友们能够理解。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详细咨询。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符合条件人员应在青就业,就业单位按规定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并具有本市户籍。
5年内毕业生创业可享扶持政策
一名网友表示,自己毕业两年了,没找到工作,想自己开个网店卖化妆品,请问可以申请扶持资金吗?给多少?如何办理?
据答复,目前我市针对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现有以下创业扶持政策:
一是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含社会团体、事务所等),正常经营一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是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并在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三是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创造岗位新招用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按照每创造一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申领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是创业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五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列入山东省小微企业推送名录范围内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申领最高300万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以上创业扶持政策均可到工商注册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办理。
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每月400元
有网友称,去年人社局网站上发布过一条政策,高校毕业生在小微企业就业可享受每月400元的补贴,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如何申请?
对此,姜雪梅答复称,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发放每人每月400元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补贴将于6月份开始申报。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电话。
根据目前我市创业政策规定: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创造岗位新招用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按照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4个月(含4个月),且申领补贴时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可按照每创造一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申报人员已婚的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申报人员已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可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申报人通过一次性安家费申报系统申报信息后,不动产登记机构须能够查询并核实申报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无申报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则无法通过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报到证
自2018年8月起留学回国人员来青就业不再需要办理报到证。需要办理的是“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可申请办理先落户后就业
毕业季来临,毕业生可根据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要求办理相关毕业手续,若有意向来青就业未落实就业单位,可到市或区市人才集体户所在区公安分局申请办理先落户后就业。若在青已落实就业单位,需按照高校毕业生派遣改派流程办理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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