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深圳小产权房终于可以落户了!(附迁户材料))
深圳小产权房终于也可以落户啦(布吉已经有成功的案例)
迁入立户,应收取的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
(二)根据立户类型收取相应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四)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因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需收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
(五)申请人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无需收取证明材料);
(六)成年子女在父母房产立户,如有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到场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和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到场办理。
(七)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所有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一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民警核验身份证(不收复印件),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八)在租赁房屋立户的,仅限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
点击下方"了解更多"链接获取更多相关资讯或直接扫描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