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75户家庭通过公租房认租资格申请)
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住建局在官网发布《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公示》显示,经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核查,本次合格认租家庭775户。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于2021年9月1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9月15日认租申请截止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提交申请的942户认租家庭认租资格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合格认租家庭775户。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1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次公示名单。
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见附件。
无障碍住房配租对象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残疾类型为肢体残疾的三人及以上家庭,该类家庭也可按配租面积标准选择普通住房。其他家庭应选择普通住房。所有房源选完即止。
深圳晚报记者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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