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有大动静!这类房源可能变成公租房,网友:学位怎么算)
自从过了元旦所有人都处于等放假的亢奋状态
但也有深圳人开心不起来因为他们担心“又过年了,房租会不会又涨?”
一直是深圳人的痛为了解决租房问题,深圳推出了公租房政策但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不少人在轮候中等到怀疑人生
而在最近深圳要试水放大招!!拟将闲置的商业和办公用房改造成为公租房以实现市民住有所居目标
前几天深圳住建局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如果这项公告能被落实意味着将有更多公租房房源提供进一步缓解深圳人的住房压力,那么公告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改造后的公租房又有哪些不足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改造对象
深圳市内闲置且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
改造条件,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改建:
①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且不动产权证载用途为办公、商业;
②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转移登记的情形。存在抵押登记等他项权益的,应取得所有他项权益人同意;
③以宗地或者栋为单位;不能以宗地或者栋为单位的,改建部分应当相对独立且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少于50套(间)。
改造要求
①结构安全
改建项目实施前,实施主体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确定结构安全现状。改建项目不得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应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②消防安全
改建项目应以不低于公寓建筑设计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按照公寓使用功能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日常消防管理应符合相关要求。
③环保卫生
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应当具备良好的卫生、通风、采光、给排水等居住条件,并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以及环保、水务、卫生部门的相关专业要求。改建后的租赁住房首次出租的,须经专业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后,方可对外出租。
④物业规范
改建后的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符合本市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⑤用途限制
改建项目改建后应作为租赁住房用途,但不提供学位。自联合会审通过之日起5年内,改建项目的租赁住房用途不得改变。
⑥绿色改建
改建项目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绿色建筑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改建,改建后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一星级或者深圳市铜级的要求。
⑦技术标准
改建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管理要求以及最小租住面积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从通告所提的要求来看改造后的公租房在质量上可是杠杠的所以大家无需为房源担忧啦
但这类公租房也有不足之处就是不提供学位!
为什么商品和办公用房改造而成的公租房不提供学位?且听君解详细解答原因
鉴于原建筑周边的公共配套未从“住房”角度进行规划、设计而且改建项目只是对既有建筑内部结构的微改造不涉及周边的公共配套(尤其是教育配套)所以通知中明确这类租赁住房不提供学位
目前该公告处于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状态如果你想提意见进一步完善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
?1、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8室(邮编:),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
另外想申请公租房的也要抓紧时间提交资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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