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注意!在上海居转户落户政策中居住证累计七年中你要做到哪些)
关于上海居转户落户政策很多人只知道要满足累计拥有七年居住证,那么在这七年期间你需要做些什么呢?你还要在这七年中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真正的满足上海落户政策中的相关条件呢?
1、当月居住证在有效期且当月依法社保和个税,则该月计入居住证累计月数,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社保和或个税没交都不算时间;
2、居住证有效期内,缴纳的社保和个税要基本一致,社保基数原则要求在1倍以上;
1)换工作后,新公司可以再办理招工后申报社保基数,社保基数由个人与公司商定,个税按照当月实际工资收入缴纳,可以有差额!
2)不换公司,则每年2-3月申报去年的工资,4月开始按照申报的当前公司去年平均月工资作为基数缴纳社保,此时的社保基数必须是当前公司去年平均月工资,不能随便申报。
a、当前公司去年平均月工资指1-12月内,在当前公司缴纳的个税对应的平均月工资,不纳税部分不计入,其他公司和待业期间的时间段也不计入,
b、个税只看纳税所属期在去年1-12月内的“工资、薪金”税,奖金或津贴申报在今年的算作今年的工资,不计入社保计算!
3、居住证有效期内,社保和个税都不能补缴的,补缴的不计入累计时间;
4、居住证内,零税和社保基数较低的月份一般不计入累计时间;
(1)5个月内的产假期间的0税目前还是认可的;
(2)最近几年的个别零税或者很久之前的几个月零税出个说明一般可以过;
(3)最近几年个税和社保低也不被认可,相对较低的会被要求去补税和社保(尺度由人才中心把握),有部过公示的成功案例,但不多。
5、走连续三年两倍、科创五年、中级职称、职业资格证和技师落户的:
(1)中级职称和国家职业资格证(含技师):累计时间的前3年中的每一年都超过当年的社保平均基数1.2倍且递增,累计时间的后四年每一年超过当年的社保平均基数的1.5倍;
(2)连续三年两倍的累计时间前四年,科创五年除了要求的36个月3倍外的社保要超过当年的社保平均基数,走上述渠道落户,除了第4条中指出的情况外不符合要求的时间会被扣除。
6、居住证有效期内,2018年之前,工作变动需30天内到社区服务中心变更工作单位信息,部分没有及时变更的部分时间不算在有效月数内。但一般提供外劳所提供带章退工单,可以不踢出,具体以人才交流中心为准!
7、居住证有效期内,缴纳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月份是不计总数,但小城镇保险是可以累积时间。
8、居住证有效期内,涉及劳务派遣的要满足以下条件:
1)社保是劳务派遣服务公司缴纳,个税由本公司或派遣公司申报;
2)居住证与积分所属公司是派遣公司,由其申请落户;
3)可以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4)派遣公司可以提供有效期内劳务派遣许可证;
5)外地公司派遣到上海公司或上海公司派遣到外地工作,只要劳务派遣协议或合同体现,社保或个税在上海也不可以!
9、居住证有效期内,涉及人事代理部分,这段时间不算,由代理公司申请也不可以!
10、社保和个税分别属于总公司和分公司且都注册在上海提供证明也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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