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届生落户,比赛获奖仅限于文件中列举的那些奖项吗?)
是的。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包括: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2019年6月28日前补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
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跨校参加各类竞赛的,须由双方学校出具正式文件加以说明。
扩展资料:
上海应届生落户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户籍申请】关于《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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