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进沪就业通知发布 落户标准分72分与去年一致)
青年报记者刘昕璐
本报讯备受关注的年度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进沪就业通知发布,今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与2018年保持一致,评分办法还将另行公布。相关通知还对用人单位、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诚信问题作出了明确要求。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同步公布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以及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通知》要求,本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居住证、户籍等政策的积极作用,优先满足市场无法有效配置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重点领域的用人需求,主要扶持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技专项的关键性岗位,以及远郊地区从事教育、卫生、农业技术等公益性岗位和其他特殊岗位。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要求,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和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
《通知》明确,2019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与2018年保持一致。2019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5月7日(工作日)至2019年6月14日(工作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工作日)。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根据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求,如实告知本单位是否具备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与此同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也应当书面承诺个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提醒]
2019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5月7日(工作日)至2019年6月14日(工作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工作日)。
青年报记者刘昕璐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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