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流程)
近日网友“yangjian105”问政:
你好,我父母是外地工作人员。已经退休。现在想把户口落在我的名下,投奔子女。
想问一下户口迁移的流程,需要什么材料?疫情期间,是不是可以网上办理?
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你好,我市(含四县)居民的市外户口父母年满45周岁、无公职或已退休(提前退休、体弱多病不受年龄限制),可申请投靠子女落户。被投靠子女无业的,需提供原籍与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加盖户口专用章);被投靠子女有工作单位的,可复印有父母信息的《干部履历表》或《工人履历表》并加盖单位查档印章,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被投靠子女为乡村地区居民的,需另提供子女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落户证明。提交材料:《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干部履历表》或《工人履历表》(加盖单位查档印章),双方《居民户口簿》,《退休证》或《失业证》,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落户证明(迁入到农村地区的提供),投靠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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