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如何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居住证?看这里!)
近期,青岛公安微信收到很多咨询
如何开具
临时居民身份证
流动人口居住证
留言
小编在此奉上一份办理指南供您参阅
拿走不谢呦!
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到就近户籍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3.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4.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缴纳10元证件工本费。
临时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
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条件:
居民前往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要准备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温馨提示: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办理身份证时,派出所民警一般会专门开的一张“身份证领取凭证”的单子,凭此单子即可领取身份证。如果此凭证单不慎丢失,可以凭旧的身份证来领取。如果旧的身份证已经被收回或者丢失,通常需要携带户口本去领取。
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流动人口居住证
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青居住半年以上,或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居住证所需材料
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
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五险”单据、单位调动文书、录聘用证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之一的;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备案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之一的;
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提交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学籍登记证明、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等材料之一的。
温馨提示:
1.流动人口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证件材料齐全的,即来即办,现场制证,一次办好。
2.流动人口通过山东微警务、山东民生警务平台、青岛微警务等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后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3.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4.对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不到信息的、没有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不能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
撰稿|魏冰王琳
责编|于宗民崔曦
审核|梁立波辛磊
投稿|
分享
收藏
在看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