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来人员办理落户、积分,都需回老家开具生育情况证明!)
上海市外来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需要开具《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一、“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怎么办理?
网上申报:
二、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本市居住证明
4、已婚人员提供婚姻证明
5、生育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养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收养证明
7、户籍地乡镇街道:出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注:这个证明是需要回到老家开具的。来回折腾,比较费劲。
三、“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办理程序是什么?
1、提交申请和材料:当事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2、初审:乡镇街道初审,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材料审核、核实: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申请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与本市或者外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核实情况
4、出具证明:《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四、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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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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